第九章 往事[第2頁/共3頁]
“那是一個白叟,我剛出來的當時候他已經有60多歲了,但他的模樣,他極度朽邁的模樣,佝僂的背部,都讓他看起來像個老態龍鐘的百歲白叟,乾巴巴的身材,充滿皺紋的臉,像橘子皮似的,這統統都不像六十幾歲的人該有的模樣。但他奉告我,在洞窟餬口,如果冇有充足的營養,朽邁的速率是非常快的。我能夠瞭解,你看看我現在這個模樣,像是20幾歲的人嗎?
“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故事,觸及的人物浩繁,但我隻能簡樸地跟你報告一遍,因為,我們冇有更多的時候了。你曉得,在湘西與貴州交界這片地區,束縛前一向是匪賊和軍閥統治的地區,當時候大家身上都有刀槍,因為不曉得甚麼時候,你家裡就會闖進幾個匪賊,把活著的人全數殺光,搶走能搶走的統統,女人,牲口,東西東西,臨走時還要燒了屋子,以免給人留下話柄把柄。
老楊持續說:
“地下暗河另有貝殼,那是一種很不錯的食品。你曉得,在流入匪賊洞的小溪上遊,是一個水池,在水池的淤泥裡,藏了很多貝殼,有些貝殼被大水沖刷,順著小溪被突入洞中,但數量有限,我們很難吃到貝殼大餐。我們的首要食品來源仍然是魚類,洞窟的魚很多,種類也很多,個頭更大,反應更慢,很輕易捕獲。”
“出來的最後一段時候,白叟跟我講了他在內裡天下的經曆,完完整全地奉告了我他為甚麼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境地。但這件事該如何跟你說呢?等我想一想。”
故鄉夥當時就跟著此中一個匪首,做黑心買賣。這匪首名叫吳雲飛,本來是一個愛好舞槍弄棒的處所惡霸,讀過兩年私塾,16歲便參軍參軍,厥後又因為不從命管束被軍隊辭退,回籍後拉攏了一批懶漢地痞,占有山頭,成為匪賊。
“偶爾能捉到從豎井的裂縫掉落下來的蛇,蛇的味道很不錯,很有嚼勁,但肉太少,數量也未幾。我們捕獲洞窟蚰蜒來彌補蛋白質,這類蟲子和蜈蚣有點近似,我們先把它用石頭砸死,再等上一段時候,它死透今後,我才放進嘴巴裡咀嚼。你想想看,如果它冇死透,放進嘴裡的殘肢還在你的舌頭上麵爬動掙紮,那是一種甚麼樣的感受?
“阿誰白叟究竟是誰?”我忍不住問老楊,“他是如何被困在洞窟內裡的?他當初經曆了甚麼?”
老楊說到這裡,墮入了長時候的沉默,我明白他正在清算腦海中思路,構造合適的說話,我不敢打斷他,坐在一旁耐煩地等候著。
在城牆內裡的郊區,至今另有一顆四人合抱的大樹,你曉得,那是一棵剝皮樹,把人釘在上麵,從脖子開端,用尖刀將人皮一點點剝下來,風乾以後做成人皮鼓的。這類可駭的人皮鼓,老是在在燒殺劫掠的時候敲響。當時的匪賊固然有軍閥管束,但軍閥卻相稱敗北,匪賊隻要把搶來的財物,拿出一半進貢給軍閥首級,那這股匪賊的存在就具有暗中的合法性。匪賊普通躲在深山洞窟當中,流竄作案,平頭老百姓他們也看不起,隻在秋收的時候,去搶些糧食和女人,他們掠取的首要工具,是過路的客商以及一些地主鄉紳。剝人皮是他們威懾的東西,畢竟淺顯人瞥見一具被剝皮以後的血淋漓屍身,都會產生害怕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