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驗屍[第2頁/共3頁]
那邊潘鵬行動很快,不過二非常鐘的時候,我就聽到了內裡的警笛聲,然後看到潘鵬帶著李亞東和王可他們過來了。
宋佳斌畢竟是處置收集事情者的,能夠是第一次麵對這麼血腥的環境,他有些失聲的問:“這該不會是凶手用來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來,本身喝上……”
我發明屍身的手腕處,脖頸處,小腹處,大腿處,都有很大的傷口較著是刀片劃開的。按照現場的血跡能很較著的看出凶手這麼做的目標就是放血。但是如果是純真的放血是不成能把人體內的血放潔淨的,凶手必然另有其他的體例將體內的血給抽出來。我朝屍身其他部位查抄疇昔,並冇有發明較著的針孔,莫非我猜錯了?但是在我扒開屍身褶皺的黑皮的時候,卻發明屍身表皮有著很多很小但是彷彿很深的傷口,這些傷口的位置或許並不是動脈,但是如果作為放血孔來講的話,彷彿夠了啊……
屍身被抬上來以後,王可激烈的要求給轉移到屋簷上麵,說是製止對屍身的不尊敬。我並冇有多在乎,因為當屍身被抬上來,完整的見光以後,我俄然發明瞭不對勁。
說著,阿誰隊長就讓李智的母親也爬了下來,這個老婦人較著嚇得不輕,說話都結結巴巴的不過從她的口中並冇有獲得甚麼有效的資訊,跟分局的同事描述的差未幾。不過有一點她的話倒是提示了我們,她說他們家的地窖普通人都是不曉得的,就連四周的人都不如何清楚。
而後分局的同事幫手把屍身抬了上來,地下室就留下李亞東和王蘭蘭。
確切,玻璃杯的無缺程度說瞭然凶手飲血時候的平靜,冇有極強的心機本質,是做不到的。同時另有很首要的一點,李亞東在玻璃杯上並冇有發明指紋。
鄙人麵看的時候,屍身的皮膚是風乾的玄色,上來以後,我俄然發明屍身的皮膚上有著一道道不為較著的紅色陳跡。皺著眉頭朝屍身的表皮再細心的翻疇昔,公然發明這類陳跡不為少數!而按照陳跡的粗細以及深淺程度來看,應當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幾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現在必定會跟其他表皮一樣,看不出來陳跡的。現在還能看到紅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屍!
李永東有著他本身的體例,研討了一陣子以後說:“洋娃娃腳上的紅鞋,是純皮質做的,很初級,跟全部洋娃娃的品相很不搭,很有來由思疑這雙紅鞋是特地穿上的。而洋娃娃有過很多指紋,這些指紋已經龐雜不清,並不能作為證據。不過有一點要提示你們重視的是,洋娃娃很潔淨,現場卻混亂不堪,較著的這個洋娃娃是後放過來的。也就是說,這個洋娃娃能夠作為調查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