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清明(6)[第2頁/共3頁]
遍體鱗傷的史彌遠墮入昏倒,躺在地上毫無知覺。
宋慈舉頭挺胸宣佈道:“宋某作為本案主審,認定嫌犯史彌遠似有冤情,堂審持續。來人啊!帶人證慶明!”
事已至此,宋慈也無話可說。
遵循大城刑律之規定,女人不答應坐堂衙司。
在宋濂的授意下,評事譚登在眾目睽睽之下強行抓起史彌遠的手,打指模畫押。
宋慈也有些難堪,一時不知該如何表態。
宋濂揣摩著說:“好了,好了,本案統統結果由宋某一肩承擔,與你這位主審官無關,如何?”
“宋大人,這是我們方纔在相府找到的物證……”
表情龐大地轉向權相史彌遠再看,發明他醒了過來,並且嘴唇翕動,彷彿想說些甚麼。
他悄悄盤算了主張,轉向宋濂宣佈。
“嫌犯史彌遠,埋冇其番邦細作身份,十年前受命潛入水城,後盜取丞相之位。大權在握後先是巧立項目斷根異己,後又與敵國奧妙聯絡、詭計顛覆水城情勢,今經京畿提點刑獄司和大理寺審理查明罪罪過動,認定其十惡不赦、罪過滾滾!依大城刑律嚴懲,判烹刑,誅九族!”
宋濂起家,嚴肅的目光掃過公堂上的世人,大聲宣判。
“西域王子守禮此番趕赴水城,目標就是想趁城主視學之日發難,試圖顛覆水城情勢。史彌遠把控水城事件,可謂滴水不漏,又賣力與敵國密函來往,相互輝映。”
……
就在這時,提刑官宋濂這邊大聲宣佈退堂。
宋慈進門時正巧看到看到這一幕,不由疑竇叢生。
宋慈聞聽也有些暴躁。
宋慈當真地說:“宋大人,遵循大城刑律之規定,凡死囚臨刑前叫冤者,再勘問陳奏,案情需重新提交京畿提點刑獄司再次複審。史彌遠既然在喊冤,本案理應重審啊!”
宋慈詰責道:“人證物證俱在,你竟然還不認罪?”
他翹著蘭花指,當眾與權相史彌遠對證,曆數其埋冇番邦細作身份的究竟,呈交與敵國勾搭、來往的手劄、密函,供應藏匿私家物品的詳細地點,把史彌遠氣得當場吐血。
譚登解釋道:“堂審結束,嫌犯簽書畫押。”
羽扇綸巾,風采翩翩。
啪的一聲響,引來在場世人的目光。
宋慈當即湊上前去,附耳聆聽。
相府侍臣慶明很快帶到。
宋濂不耐煩地說:“喊冤?那又如何?”
“他就是傳說中的神明一樣的阿伊姆,我曾經見過他的犬戎兵謀克腰牌,就藏在後花圃奇寒之地。”
宋濂說:“宋慈,你也看到了,本案究竟清楚,證據確實,史彌遠恰是埋冇身份的番邦細作阿伊姆,與帝國勾搭,詭計顛覆。再審也不過還是這個成果,你我又何必大費周章呢?!”
他仰天狂笑,狀若癲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