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明路[第1頁/共4頁]
黃昊忙也點頭:“那戴都頭確是說了,乃是嶽州的兵馬都監何魁率軍攻打墨山島上的水寇營寨,而我爹便是在救下的匠工當中,正往華容縣發來,即便不是水匪,也難逃從賊之嫌。”
話說轉頭,當初楊普他們運營著將鐵坊的分子寄人名下的時候,這當然考慮的是縣官不如現管,這胥吏天然還是故村夫好,以是屬意的首選工具天然是本鄉本土,且還是同宗同姓的大押司楊忠,而那董昌固然是主管刑名的押司,不過他的派係當中倒是有人辦理商討、鐵榷,因而也曉得了鐵坊的事情,彷彿還向楊普伸出過橄欖枝,暴露過招攬的意義,但卻叫楊普給回絕了。
這話一說,楊義的神采頓時一片烏青,當年他少不更事,參與了考場舞弊的案子,成果被是以擼掉了舉人的身份打回客籍,能夠說是畢生的奇恥大辱,現在這般被人劈麵提及,豈止戔戔熱誠。
不過很快,也就在黃昊二人籌辦返回另尋門路的籌算後,也不過盞茶的工夫傳話的公人便又追出衙門來尋兩人,說是縣中的小押司董昌正巧有空,也樂意與黃昊見上一見,搞了一出峯迴路轉的戲碼來。
黃昊嘲笑一聲,倒也不看那吳貴,反是笑道:“董押司先是讓人指了明路,又令人封門接引,這般造作還覺得能叫人猜不出來,豈不過分自視甚高?”
楊普聞言一拍大腿,便指著黃昊喝道:“這就是了!當初我與你三叔(楊義)商討寄掛鐵坊分子的時候,屬意之人隻能是大押司楊忠,當時這董昌聽了動靜,也曾尋上門來,成果老夫倒是將他拒了,現在隻怕此事就是他搞得鬼!”
這押司本是吏員職稱,首要包辦案牘等事。宋朝的吏主如果經手稅賦征收或者措置獄訟,押司應當是賣力檀卷清算事情或文秘事情的小吏,但級彆不好說,因為州當局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
主位之人不消說必定是那董昌,而再來看那兩個作陪之人,一個身胖如球、滿臉繁華,身上的錦袍紋繡粗鄙,倒也瞧不出甚麼身份,至於彆的一個卻叫黃昊瞧得一驚,倒是位曾經謀過一麵但見過兩回的老熟人,吳府的管家吳貴。
楊義便道:“父親莫急,隻是有嫌,並非科罪。如此說來,倒也好辦了!從賊之事,大小可議,前後亦可議,隻要未曾順從官兵,身上攬了血案,便有轉機可尋!”
不過楊普倒是皺眉對楊義道:“可莫要忘了,先前你我但是拒了董昌,現在這刑名事,怕是要落在董昌手裡啊!”
這話一說,楊寄父子都是瞪眼,黃昊倒是俄然覺悟一事道:“對了!剛纔那都頭走時,不肯受了我給的報信錢,隻是取了二兩碎銀,倒是用心指了一條所謂明路,要我去尋縣裡的小押司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