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良心會痛[第1頁/共7頁]
“從速給巡檢捶捶!”
“如果他拿的出文契,並且覈驗無誤。說不定,牛果然就是他的。侯張氏,屆時你也不要再冤枉他。周家堡與侯家莊就隔了一條河,相互算是鄰居……”
“這一帶,耕牛大多數都是黃色的吧。總得有個標記,或者那裡特彆,輕易辨認!本巡檢纔好把牛判給你。”韓青笑了笑,皺著眉頭提示。
而從韓青骨子裡透出來的那股書卷氣,更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讓很多已婚大嫂和未婚妹子,都在心中偷想,是不是讓自家丈夫和情郎,也去找幾本書讀讀,也幸虧內室當中,增加一些分歧的味道。
無可何如地用桌案邊沿處壓住胸口,他低下頭,柔聲對侯張氏提示“既然你如此必定,黃牛是你家的,本巡檢派人去,讓那周癩子,把買賣文契,拿出來當眾覈驗就是。”
“嗬嗬嗬……”不待韓青活力,正堂門口,轟笑已經此起彼伏。
“如此,你就需求去縣衙找縣令告狀了。本巡檢冇有權力,傳訊縣城主簿。也管不到縣城牙行的頭上。”
笑了笑,他持續彌補:
心臟處的疼痛,敏捷減緩,但是,他的手卻不敢立即從胸口處拿開,欲哭無淚。
而縣令在出馬之前,早就有師爺和各房書吏,替他將案件梳理得七七八八,他本人,凡是都是在走過場。
這天底下,公然冇有白吃的午餐!即便靈魂穿越,也是一樣。
本來已經做好了,隻要巡檢問及案情,就再大哭一場的籌辦,卻冇推測,年青的巡檢第一句話是讓本身入坐。頓時,侯張氏就有些進退失據,瞪圓了婆娑的淚眼,連連擺手。
天底下,哪有如此便宜的事情?!
“凡買賣牛畜,舟車之類,必立文契,三日內,由縣衙用印,路遠,可由鄉間宿為中人,用印緩為百日。”
固然比不得電視劇中縣令升堂那般威風,卻也令四下裡,刹時為之一靜。
對本地人來講,看新來的巡檢如何斷案,是可貴的好消遣。
“請巡檢為民婦做主啊,民婦家裡大小七八口,就希冀著一頭老牛度日。它是民婦家的頂梁柱,此番被人偷了去……”
金牛寨間隔延水河,本來就冇多遠。
“假的,文契是假的。周主簿被他騙了。胡老六跟他是一夥!”侯張氏明曉得官司已經不成能贏,卻持續咬著牙死撐。聲音淒厲而又絕望。
但是,換成了二十一世紀私家偵察老油條韓青,這點目光,能力就不值得一提了。
眼下是鹹平五年,即公元1002年,間隔北宋滅亡,另有一百二十多年。
侯張氏聽到轟笑聲,嚎哭頓時難覺得繼,抬手狠狠揉了一下眼睛,大聲彌補:“那周癩子吃喝嫖賭,樣樣全占,那裡來的錢買牛?我家大黃牛剛丟,他家就俄然有了一頭牛,不是偷我家的,又是那裡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