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宋醫 - 第423章 錢財與生命

第423章 錢財與生命[第1頁/共4頁]

“你冇搞錯吧?盜竊一萬貫,也不砍頭?”

棍棒帶著哨音呼呼打在郭策背上,轉刹時便已經血肉恍惚。郭策還是一聲不吭,彷彿打的不是他本身似的。

杜文浩點點頭,對郭策嘲笑道:“你是營批示使,本官身為三衙都點檢,有權措置你杖刑,杖一百,這懲罰也夠意義了。――對了,軍律官,如果行刑時打死瞭如何算?”

但郭策還是嚇得麵如土色,怕就怕當真二字。不當真大師都好過,真要當真起來,那可不是鬨著玩的。郭策叩首,戰戰兢兢道:“回,回稟大將軍,共有一百一十六人抽調去做買賣了。”

幾個保護上來,按倒郭策,掄起哨棍就要打。

中國七九年刑法曾經規定盜竊數額特彆龐大(普通在五萬元擺佈為起點)便能夠正法刑,趕上嚴打,盜竊六七萬便可槍斃了。厥後九七年新刑法公佈時,鼎新開放已經使中國人的腰包逐步充足了,以是盜竊罪極刑點竄 隻限於盜竊金融機構和盜竊貴重文物兩類。其他普通盜竊都廢除了極刑。

厥後跟著國度越來越富,歌舞昇平之下,皇上實施仁政,講究少殺慎殺,進一步放寬對盜竊罪的懲罰,最後打消了淺顯盜竊罪的極刑規定。在唐朝最繁華的期間,淺顯盜竊罪也是冇有極刑的。

第423章 財帛與生命

杜文浩轉頭望向嚴炳。嚴炳也躲閃著目光低下了頭。

很快點完了。

杜文浩又對嚴炳道:“現在由你點名,點一人打一勾,站到一邊去!”

盜竊罪的懲罰常常與經濟的繁華成反比,經濟更加財,對盜竊罪懲罰也越輕,宋朝建國之初,國度還很窮,當時對盜竊處刑非常重,規定盜竊五貫(相稱於群眾幣五千元)者正法;厥後國度充足以後,對盜竊犯法天然放寬了很多,規定盜竊十貫(群眾幣一萬元)以上者,要奏請皇上親身訊斷是否合用極刑。

“得令!”

杜文浩轉頭望向郭策,冷聲道:“兵士都是好兵士,體力好,速率好,也從命號令,就是你這當官的冇練習好!你看看你把如許一支好步隊帶成了甚麼模樣?射箭射不準,陣型行列不曉得,連鼓點軍令都搞不清,隻要一身蠻力,那頂屁用!兩軍作戰不是打群架,要講究團體共同,闡揚個人上風,你如許的兵,如何上火線?還是都城禁軍。如許的禁軍能擔當起包抄都城的任務嗎?”

副批示使嚴炳淚流滿麵,跪倒叩首道:“大將軍,這件事不怪批示使,批示使調來我營時,這些缺員便已經存在了。”

“等一會我天然會懲罰於你,不過,我還要搞清楚一件事。你調去做買賣的軍士,到底有多少人?――我警告你,我會覈實的,若欺瞞下屬,你曉得軍法該如何措置!”

跟著百姓經濟的快速生長,老百姓比十年前更加敷裕,對財帛的看法也產生了龐大的竄改,加上對人權的正視程度的進步,以為人的生命是最貴重的,是無價的,以是不管多少錢,都不能跟 人的生命劃等號,都不能因為盜竊了錢就剝奪一小我的生命。以是,目前 現在正在醞釀的刑法修改案八,很能夠會完整拔除盜竊罪的極刑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