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招魂儀式[第1頁/共3頁]
吳凱的花店黃了,房東來了好幾次,挺忌諱死人這類事情。因為看到喪事都是吳明在主持,就求著吳明幫手。吳明也冇事,就等著房東帶人來,把花店遺留下來已經丟棄不消的傢俱砸爛,扔進渣滓桶,然後吳明在十字路口送給吳凱燒點紙錢,嘟囔幾句。
不管如何說,總算能見到文含蘊了。
“你到底要乾甚麼?”
對於死人的尊敬,就是給他安排一場葬禮,讓他完成人生的最掉隊程。
“送葬人信賴啊!”
固然冇有親朋,但吳明還是要給吳凱安排一場葬禮,冇有親朋,就申明是外村夫,以是要在簡葬的過程中,插手一個招魂的典禮。
三天後,吳凱的家人來了,除了吳凱的父母,另有一些幫著籌措的人,他們遵循吳明的說法,把吳凱的骨灰帶走,先找一個岔道多的路口,燒一些紙錢,然後沿著路口一向走,等過了河,才氣繞道回故鄉,回故鄉的時候,就不能走來的這條路。
房東挺感激吳明,還給吳明塞了一個138的禮金包。吳明也冇客氣,就拿著了。拿完財帛天然要走了,成果踢到了廢紙簍,內裡的東西撒了出來,吳明趁便一撇,竟然看到了常坤的名字。吳凱的廢紙簍裡,如何會有常坤的名字?
送走吳凱以後,吳明的內心有些難過,總感受本身應當救了這小我的,可惜當時他冇有多想,也冇有把心機放在這小我的身上。
“140!”
吳明把查驗單的名字翻過來看,查驗單上麵,鮮明寫著常坤的名字。
吳明聽了,瞪大了眼睛,俄然明白了,本來是這麼回事。想通了,吳明連一句再見都不說,回身就走。
累得像狗一樣,也得苦逼起來學習。
固然逼著本身坐在桌子上,但也是上眼皮碰下眼皮,恍忽得過了半個小時,挑選題還冇有做完呢。吳明無法的苦笑了一下,籌辦去洗把臉,這個時候金誌愛的電話來了。金誌愛說固然把文含蘊叫到了警局,但是冇有證據,證明文含蘊殺人。
吳明撂下電話後,好好的睡了一覺,養足了精力。第二天又早早的去了病院,即便是早來,病院的步隊也是人隱士海。
籌辦安妥以後,拿著招魂幡,在內裡架上一個高梯子,踩著梯子的最上麵,揮動招魂幡,喊三聲吳凱的名字。
這三聲的調子要先高後低,就彷彿吳凱的靈魂已經聽到,在遠處的時候天然要大聲呼喝,到了近處,平心靜氣的說話。
“明天文含蘊出診,我再去一趟。”
“如果從這個查驗票據上看,你的確故意臟病,可惜,這張是吳凱的查驗票據。”
按照老一輩的說法,客死在他鄉的靈魂,找不到歸程。這個靈魂就會像他的屍身一樣逗留在他鄉,受著無窮無儘的淒苦。他也不能享用捲菸的奉祀、食品的扶養和經文的超度。這個孤魂就會成為一個最悲慘的餓鬼,永久循環於異地,悠長地流落,冇有投胎轉生的但願。除非有人替他“招魂“,讓他的靈魂重新回到身材,按照指引,在把他的靈魂送到他家裡的方向,把魂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