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招魂儀式[第1頁/共3頁]
吳明用吳凱的手機群發了這個動靜,前來奔喪的人未幾,大部分是他們公司的員工,也有幾個朋友。
吳明把查驗單的名字翻過來看,查驗單上麵,鮮明寫著常坤的名字。
吳明用吳凱生前的財帛,把靈堂設置在殯儀館的公用房間,內裡擺上死者的遺像、香燭、長明燈這些用得上的物品。
籌辦安妥以後,拿著招魂幡,在內裡架上一個高梯子,踩著梯子的最上麵,揮動招魂幡,喊三聲吳凱的名字。
文含蘊的神采一下變了。
“我們差人不信賴偶合。”
“吳明,你跟我抬扛是嗎?”
房東挺感激吳明,還給吳明塞了一個138的禮金包。吳明也冇客氣,就拿著了。拿完財帛天然要走了,成果踢到了廢紙簍,內裡的東西撒了出來,吳明趁便一撇,竟然看到了常坤的名字。吳凱的廢紙簍裡,如何會有常坤的名字?
吳凱的家人也打來電話,哭得泣不成聲,吳明說,讓家人三天以內來到這裡,他幫吳凱送魂,讓吳凱的靈魂迴歸故裡。
“我找到了證據。”
“送葬人信賴啊!”
“明天文含蘊出診,我再去一趟。”
喊的數量,也隻要三聲,不能多也不能少,人的身材隻要三個魂,以是隻能喊三聲。喊完以後,吳明就把招魂幡插在房頂,在屋裡點長明燈,長明燈不滅,就算完成招魂了。
吳明有點無法,聽出來了,姐的表情真的不好,想和金誌愛說一下,明天本身發明的阿誰東西,那張紙是一個心電圖的票據。想了想還是算了。一邊揣摩著,一邊還聽金誌愛嘮叨。金誌愛說:“文含蘊承認第一任丈夫死的時候,她也去了阿誰都會,她說想和丈夫仳離,冇有想好,就又返來了。這個證據隻證瞭然,她去了阿誰都會,卻冇有體例證明她去了丈夫的賓館。第二個和第三個她更是輕鬆的推委得一乾二淨。我們隻能思疑,但冇有有效的證據。”
按照老一輩的說法,客死在他鄉的靈魂,找不到歸程。這個靈魂就會像他的屍身一樣逗留在他鄉,受著無窮無儘的淒苦。他也不能享用捲菸的奉祀、食品的扶養和經文的超度。這個孤魂就會成為一個最悲慘的餓鬼,永久循環於異地,悠長地流落,冇有投胎轉生的但願。除非有人替他“招魂“,讓他的靈魂重新回到身材,按照指引,在把他的靈魂送到他家裡的方向,把魂送走。
吳明撂下電話後,好好的睡了一覺,養足了精力。第二天又早早的去了病院,即便是早來,病院的步隊也是人隱士海。
“多少錢?”
金誌愛是一個嫉惡如仇的女人,她如果抓不到罪犯,就內心不舒暢。吳明聽了嘿嘿一笑:“或許真是一個偶合呢?”
聽到這個數字,吳明就瞪大了眼睛。從房東那掙了138的禮金,現在還心中竊喜,成果這錢這麼快就用上了。賠了兩塊,吳明心疼的呲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