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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養殖場人明顯不這麼以為,他們以為家庭的定義不該該如此侷促,不然他們那些同性結婚的算不算家庭呢?既然法律承認他們的合法權益,為甚麼就不能承認非婚生子的權益呢?這無疑是不公允的。
另一邊養殖場男性一邊說養殖場女性是隻顧本身不顧彆人,無私,同時又罵小鎮人的女性是冇法獨立行走,隻會依托男人,如許的女人,他們也不要,總而言之,這一場觸及到未婚生子的法案能夠說是把全部伊思普爾的言論場攪成了一鍋粥。
而傑娜這一邊也很簡樸,神明就是她最大的依仗,她本身本人起首就完整冇法瞭解這類思惟,她以為這類思惟是離經叛道的,是大逆不道的,如何能夠能夠不結婚就生孩子呢,即便能夠,也應當是偷偷摸摸的,是謹慎翼翼不被人發明的,如何能夠光亮正大的去鼓吹這類理念!
一個孩子,當他出世的時候,他的家庭就是不完整的,他的生長過程中,隻會有女性一方的色采,如許家庭教誨出來的孩子真的會普通麼?她表示嚴峻的思疑,無疑,他的內心深處,始終以為,一個家庭應當是一男一女組合起來的,如許的家庭才氣算是普通,是公道的,是合適品德,法律和宗教信奉的。
伊思普爾從建立到現在已經有三年的時候了,固然整座都會大部分市民還處於單身狀況,但結婚的也不再少數,此中也有很多家庭已經有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對於孩子,伊思普爾人無疑是非常陌生的,他們當中絕大多數人,都是養殖場人,底子冇有甚麼育兒經曆。
這是環境所決定的,八千年的時候下來,同性之間的愛情已經被以為是理所該當的事情,男女兩邊都是承認的,而未婚生子,則隻是女性雙方麵的要求罷了,是以這算是合適全民的代價觀麼?
明顯不是的,是以傑娜的反對就獲得了很多養殖場男性的附和,他們固然也不但願具有一個家庭,但是這就是人道,不想要和不能有之間的差異還是挺大的,也恰是因為如此,使得兩邊的衝突開端加大,養殖場女性說養殖場男性是叛變,小鎮人則說養殖場女性是水性楊花。
現在伊思普爾的大教堂廣場上,有一個專門的店鋪便是用來發放牛奶的,隻要你帶著小孩兒來到這裡,便能夠免費獲得一杯牛奶,同時還能夠供應坐位,讓你在這裡略微歇息一下,如果都會中事情的人,則能夠在生養孩子以後獲得兩個月的產假,通過這些促進法案,總算是讓伊思普爾的結婚率和孩子出世率進步了很多。
但矯枉有的時候必須過正,這些女性非常誇大本身的獨立性,她們用飯會跟男性朋友AA,如果有人在跟他們停止活動時,常常謙遜她們,她們會非常活力,實在這也是不需求的事情,在男性看來,這麼做是名流的表現,但在這些養殖場女性們看來,這是對於本身的不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