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陷入困境[第1頁/共2頁]
第二天淩晨,在案情闡發會上,鄭萬江談了本身對案件的觀點。以為,要查出被害者的實在身份及事情單位等有關環境,重點放在排查大貨車司機方麵,查詢失落職員,再從死者四周的人際乾係、社會背景、經濟支出等環節動手,才氣深切展開偵破事情,查詢殺人凶手。
“我們完整同意儲局的定見,儘力展開排查事情,力圖在短時候內肯定被害者的身份,以翻開案件的衝破口。”鄭萬江說。
這時,黃麗梅拿來法醫的驗屍陳述,在死者的胃裡發明有大量酒精成分,並且是啤酒含糖量比較高,這申明是死者先被人用酒灌醉,使其在毫無防備或落空知覺的環境下,凶手出其不料用繩索勒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滅亡,為了袒護死者的實在臉孔,又將其麵龐破壞,然後把屍身裝入麻袋,將屍身拋到河裡。凶手並且非常熟諳本縣地理環境。從目前環境看來,殺人凶手毫不是一小我,應當是兩小我以上,並有著便當的交通東西,一小我是毫不會把屍身搬運到案發點。
資訊收回後,川河縣公安局刑警隊接到了很多電話線索,並有人親身到公安局供應線索及有關情[ 況。但顛末刑警大隊一一鑒彆,特性與死屍不符合,都被一一否定,調查事情墮入窘境,冇有獲得一點線索,一天的時候很快就如許疇昔了。
“說的有事理,通過這兩天來大師辛苦儘力的事情,但成果卻不容悲觀,導致偵破事情陷於僵局。”儲明香對此頒發了本身的觀點,“隻要肯定被害人的身份,纔是偵破此案的衝破口。我們隻要擴大窺伺範圍,依托泛博群眾大眾纔是偵破此案的關頭地點。”
儲明香和鄭萬江三小我一起詳細研討製定了偵破計劃,肯定了事情重點。當天早晨,市、縣兩級電視台在早晨訊息聯播後,分三次播放了協查通報。內容以下: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時許,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張家灣鎮五福莊村河邊發明一具知名男屍。詳細特性:性彆男,春秋在二十七歲擺佈,身高1、75米,體格較為細弱,赤身赤身,右胳膊上有一條長八厘米疤痕,法醫鑒定是被利器所傷。死者是在乘人不背的環境下,被人用尼龍繩勒死,案犯為袒護死者的實在臉孔,用心將麵龐破壞,使其冇法辨認,為及時偵破案件,緝拿首惡,望請泛博市民主動供應有關線索,幫手公安構造偵破案件。
並公佈了聯絡告發電話,同時市縣兩級播送電台也播放了協查通報,全縣各鎮、區及鄰縣公安構造、派出地點次日彆離張貼了協查通報和死者摹擬圖象,以儘快獲得相支線索。
偵破小組完整表示附和,並研討了詳細行動計劃。為了更加深一步體味案件的有關情節,鄭萬江他們三人又找到當事人李秀芝姐弟倆和有關職員,細心扣問了發明死屍的每一個細節。並對發明死屍現場停止再一次的勘察,恐怕有一點遺漏,但冇有發明彆的非常環境,隻得徒手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