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貪婪末日 - 第四十三章 案情複雜

第四十三章 案情複雜[第1頁/共2頁]

另有就是何金強的日記,從日期上來闡發,何金強記日記有著很長時候,不成能是心血來潮,隨便瞎寫幾天的,可這日記是本年蒲月份今後的,那麼之前的日記本放在那裡?在家裡和單位都冇有找到※∑,,是成心識的被人燒燬,還是藏在甚麼處所,這目前還是個謎。

在冇有確實的證據之前,切不成輕舉妄動免得打草驚蛇,各種跡象表白,這是一個蓄謀已久的凶殺案件,參與這一案件的毫不是一兩小我,而是一個個人構造,從給何佳奇打單信裡能夠看出這一點,信中說的我們能夠證明這一點。

據陳旭光反應,何金剛那天早晨喝的並未幾,他聽何金剛的話語早晨找他的哥哥有事,詳細是甚麼事他冇有說,喝完酒今後,他和王大慶各自回家了,何金剛這小我一向住在單位,但他是一小我住一個宿舍,有冇有在宿舍住他不太清楚,這一點還需求進一法度查,通過對陳旭光的調查,那天早晨他確切住在家裡,他的愛人和孩子證明他在家裡住,他的鄰居淩晨也看到他從家裡出來,申明他冇有扯謊話。

如果是何金剛進入何金強房間的話,何金剛曉得哥哥的詳細環境,他能夠已經把日記燒燬,因為那上麵記錄著他的一些環境。這本日記是何金強隨身帶著的,因那天他和父親吵了架,有情感冇有回家,他那天早晨住在李秋蘭家,故把包放在了單位宿舍,何金剛冇有發明,以是才儲存下來,為破案供應了一些線索。

鄭萬江闡發道:通過目前環境來看,這是一個團夥作案,你們想想看,開汽車需求一小我,彆的,我們從何金強的屍身來看,死前冇有任何抵擋跡象,和他喝酒的人必然是他非常熟諳的人,何金強毫不成能揹著他發言,如果凶手從正麵動手殺他,他是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且身材強健,不成能束手待斃冇有一點抵擋才氣,反之普通人是殺不了他的,那麼就是在他毫無防備的環境下,有人從他背後俄然動手並至其於死地。和他在一起喝酒必然是兩小我以上。

他們極其凶惡殘暴並具有必然的反窺伺才氣和豐富的作案經曆。從何金強案件中能夠看出,這是一起有構造有預謀的凶殺案。從毀屍滅跡轉移第一現場到運送屍身的一係列行動,這申明他有一支龐大的構造機構,其黑幕極其龐大,目前必須頓時對何金剛、朱春紅停止布控,監督他們的一舉一動,以免節外生枝呈現意想不到的題目,使案件更加龐大化。但切不成讓他們引發涓滴思疑,製止他們鋌而走險,如許會使破案事情墮入更大的窘境中。

朱春紅的環境鄭萬江曉得,是有一個盜竊案子牽涉到她,是他親手辦的案,固然有犯法前科,可支錢的女人不是她,這和她究竟有冇有乾係,她和何金剛是如何混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