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0章 兩敗俱傷[第2頁/共4頁]
承乾還想著通過回收鑄幣權,一年能增加三千萬的鑄幣支出,成果被褚遂良和岑文字兩個輔相一攪和,就算順利回收來,可三千萬的收益,也會降落到五六百萬。
那麼,是不是更劃算點?
再說了,當初約好的,這元寶貨幣,隻是個過渡貨幣的。
“鑄幣,本就是國度之權,豈可久交與私家耶?”
南北朝期間,戰亂紛繁,百姓更加貧困,大師連衣食都勉強,彼其間互換點必須品,都不消錢。官方零散買賣,都是以物易物。
褚遂良曾被張超稱為有急智,長孫無忌一提出收回鑄幣權的事情,他頓時就意義到他想做甚麼了。
這麼首要的事情,搶先在內閣相同的,可如許不聲不響的直接在朝會上提出,這太不按端方來了。
如果,朝廷不收回鑄幣權,答應私家鑄幣,但需求這些私家先獲得特彆運營牌照,然後對這個鑄幣廠征重稅。
朝廷低價從鹽民手裡收的鹽,然後漲價,再加十倍的稅賣給鹽商,直接就得了暴利,靠著這個,光一個鹽,朝廷現在一年支出四千萬鹽稅。
現在天子看上鑄幣的暴利,要收回鑄幣權,大師能有甚麼可辯駁的?
“褚遂良,收回鑄幣權,是朕的意義,你跟朕說說,朕要收回鑄幣權,有那裡不對?又有何不成?”
因為窮,統統冇有甚麼節餘。冇有節餘,也就跟錢冇甚麼乾係。
彷彿有熱烈看了啊。
百姓吃個鹽,一年都要多花本來十多倍的錢。
岑文字看著天子決計果斷,便也直接用出了放手鐧,本來也是籌算要實施的新幣製,現在提早一點。
可貞觀以後,鼎新幣製,大興工商,乃至厥後連收稅都不收什物稅而收錢。
進入了唐朝,都是錢帛兼行。
“既然褚相岑相這麼反對朝廷收回鑄幣權,那麼朕就依兩位宰相之言,暫不收回鑄幣權。彆的,關於發行新的貨幣,朕也以為機會已到。內閣和太府寺、少府監、中心銀行一起商討一下新幣之事。”
還不消本身運營和辦理,彷彿比較不錯。如果再金銀銅料方麵再辦理一下,能夠還能賺點。
新幣裡,銅錢將打消當二十和當十錢,儲存當二和當五錢。
“陛下,此前朝廷發行元寶錢,是當作過渡貨幣。現在各地局勢變好,紙鈔信譽大增,市場穩定。臣覺得,朝廷能夠開端發行新的貨幣。”
百官驚奇。
大宗買賣直接用金幣,平時用銀幣,淺顯百姓買菜購物拿銅錢,販子們更喜好直接用鈔,照顧便利,買賣也便利。
然後曬出來的鹽,還不能本身去賣,必須得交給朝廷同一收買。朝廷收買了鹽,再賣給鹽商。
這的確就是用心跟他這個天子過不去啊。
褚遂良直接出列,大聲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