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好地主[第1頁/共4頁]
量完一塊地,確認畝數冇錯後,官差把地契交給老爹,讓他署名畫押。
可現在,竟然是足授,還是疊加的。
這些帳內婚事,就是由六七八九品的後輩充當,也稱為品子。他們充當帳內婚事是十年一期,一年裡退役一按期間。隻要表示的好,不消役滿就能汲引授官入仕,就算普通平常者,役滿十年也根基上能混上個初級官職,隻要少數非常差的才能夠役滿十年都當不了官,隻能去當個吏之類的。
按常例,這地裡的最後一薦莊稼還是原地主的,得等收完這薦後,地纔算正式交代到張家手裡。
可現在官差拿來的授田票據上倒是一畝冇有打折。
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官五品及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冊封者及國公之子,補勳衛及太子擺佈率府親衛;
“至於你家的彆的永業田、勳田則不在此列,但普通還是不要高於六鬥畝租。”
二品、三品子,補親衛;
一塊地,不止一塊界碑,每個方向都有好幾塊。就是這幾塊界碑,把一塊塊地分開出來,有了這界碑立在那邊,就不怕相鄰的地主膠葛了,有了界碑,誰也不能挖走彆人一寸地。
簡易的界樁立下,今後起,這塊地就是張家的了。
官差們帶著爺倆一塊地一塊地的去確認,到了地頭,還要細心的量過。這些地都有地界,根基上都是用石立的界碑,寫明地主的名字。
這近五千個體例,實在就都是給那些初級高員和勳貴後輩留的,是一種福利,憑門蔭入仕的路子。
“按常例,有幾句話我們要交代下老哥。你的這八十畝職田,能夠隨便出租,也能夠自種。但如果出租,按朝廷法律,佃租每畝不得高於六鬥,六鬥以下就冇事。”
不過張超想,這張家溝有這麼多地?
地主們不消耕作,坐著就能收六成田獲,真是很爽。當然最爽的還在於,這些勳貴官員們還都是不課戶。
“好了,這塊地今後就是張老哥的了。”
勳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或散官五品以上子孫,補諸衛及率府翊衛。
李唐對於他們分封的這些勳貴們,也有一些要求限定,比如說那些有爵位有真封食邑的,每戶收多少租,也有詳細要求。就連他們分到的地步出租,也做了一個畝收租不得高於六鬥的限定。
這是臨時的新界碑,趕明兒還得請石工來,打幾塊新界碑,還要在界碑上寫上地主的名字,並且詳細標明這塊地的大小方位等等。
比如老爹此前本應授一百畝地,但終究就隻授了三十畝,二十畝永業田,十畝口分田。那十畝口分田,是不能買賣的,除非是要遷去那些寬鄉,比如邊陲偏僻之地,朝廷就許你賣口分田,又或者你窮到連安葬父母的錢都出不起了,那也答應你賣掉一些口分田籌錢。除此環境,你敢賣口分田,那就得笞刑,乃至徒刑,去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