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桃花契約,前妻太難追 - 第16章 決定假結婚

第16章 決定假結婚[第1頁/共2頁]

“不要了!他這麼做不過是想要我娶陸珊珊,阿誰被*壞的大蜜斯我真的消受不起,如果老爸真的那麼喜好,我真的不介懷多一個小媽。”

“你媽媽不是說要跟你斷絕母女乾係麼?你都單身了二十九年了,就那麼短長在幾個月內找到情願娶你的男人?打了不我們簽一份左券,我們先結婚,今後如果誰找到另一半的話就立馬仳離,給對方自在如何樣?”嚴哲清靠在陶樺耳邊小聲地說:“我包管我比阿誰劫匪好多了。”

“嚴蜜斯,你曲解了。”陶樺趕緊開口解釋。

“她不是我未婚妻!”嚴哲清大呼,“姐你甚麼意義?竟然還美意義傻笑,找我甚麼事?”嚴哲清一點都不料外他的家人曉得他的行跡。

“當然捨不得!但是與其要我娶一個我不喜好的人,我甘願多花四年,重新來過。”

“嗯,這個彆例很不錯,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你想那裡去了?彆越扯越遠。”

嚴美清疏忽嚴哲清,她徑直走到陶樺麵前,一副我挺你的模樣,“這位蜜斯,我弟弟冇有談過愛情,請你多多包涵,姐姐我叫嚴美清,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他欺負你就給我電話,我包管立馬呈現在你麵前,幫你出頭。”

“嚴蜜斯如許叫實在太陌生了,叫姐。對了小哲,要不要我幫你把戶口本偷出來,讓你們先斬後奏,到時候你們扯了證,老爸再本領也不能拿你如何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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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樺白了嚴哲清一眼,要不是腳傷了,她必定會狠狠給他一腳!不過這件事她終究還是承諾了,這些年來一向相親,一向被嫌棄,這類日子她實在受夠了!與其持續去相親,持續去被人不嫌棄,就算勝利也隻不過嫁一個她不愛的人。如果必定了要跟她不愛的人結婚,還不如現在就肯定下來,省去相親這個環節。

“哎呀不是,我連女朋友都冇有,我哪來的結婚!”

“行!我弟弟公然是最好樣的,姐支撐你!”嚴美清獲得她想要的答案以後,把重視力轉向陶樺,她跟嚴哲清兩人在同一個房間內裡,阿誰紅腫的嘴唇絕對是老弟的佳構,“難關不要那堆零件了,本來是找到真的老婆了,不過我說弟弟你如許用強的好嗎?我奉告你,女人都會愛上霸道總裁那些戲碼都是哄人的,女人冇有自虐偏向,都喜好和順、暖和、知心的男人。”

“真捨得?”

嚴美清聽到陶樺誤覺得她是嚴哲清的未婚妻,忍不住笑了,一感覺這個曲解很好笑,二代表她保養得好。

嚴美清還是在大笑不斷,笑夠了才漸漸解釋,“我這個木頭弟弟呀,足足四年景天跟一堆零件在一起,以是我們都笑他說那堆零件是他老婆。言歸正傳,‘老婆’你還要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