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玉米[第1頁/共3頁]
人手多,剝玉米很快,一會兒就有一筐子,裴老太先拿著筐子走。
都是村裡熟人,人家問,裴老太也不好不說。
“老二家的,你把鬚子拿來洗潔淨,一會兒煮一點兒水,剩下的曬起來。”
裴懷義啃著玉米說道,以他莊稼人的角度來看,這玉米太值得種了,個頭比土豆大,吃起來味道跟土豆的一樣好,還是個新奇東西,就是不曉得產量如何。
現在裴家的屋子大,不愁放不下東西,裴老太揹著揹簍,在體係的田裡來回穿越掰玉米。
吃完早餐,收成了大師的評價,有空的人持續留在家裡剝玉米,冇空的人各乾各事。
裴老太拿著剝好的玉米去了作坊,趁便把玉米土胚機器的圖紙給了裴懷禮,讓他抽暇研討研討,這東西不難。
作坊裡有打土豆的機器,可土豆個頭大,玉米又不能連帶著棒子一起打碎,隻能剝粒,可那樣的話,機器的刀片就打不到玉米粒。
“我愛吃這個烤的玉米,太香了,就是太輕易吃飽了,我剛纔吃了一根水煮的玉米,現在又吃了一根烤的,已經有些吃不下了。”
能夠說這東西滿身都是寶貝,裴老太學習種玉米的期間,就會同時學習這東西的用法吃法。
既然帶了個米字,那就是能當飯吃的東西。
裴老太拿著玉米進廚房,先來十幾個最簡樸的水煮玉米,趁便在灶裡埋幾個火燒玉米。
體係裡的玉米,育種抽芽破鈔了一個早晨的時候。
一揹簍一揹簍的玉米堆在田埂上,她提早來到了家裡的堆棧,堆的多了直接運到堆棧裡。
一盆玉米粒,一個桶,玉米粒洗濯以後和水一起放在盆裡,磨的時候用勺子一小勺一小勺地往磨子裡舀。
夏太傅在都城甚麼好東西冇吃過,第一次吃到這原汁原味的玉米,也感覺別緻,這味道真是香!
文明人夏太傅說完,拿起一個玉米,學著裴老太的模樣用筷子給它穿好,然後啃了起來。
裴老太和胡氏將大盆大盆的玉米端上桌,味道先不說,這賣相就極佳,金光澄亮,看著跟金子似的。
“我吃好了,拿兩根路上吃。”裴明山吃完還兜著走,烤玉米煮玉米各拿一根。
村莊是有公用的石磨的,也有私用的,裴老太端著一盆玉米去了公用的石磨。
裴老太空跑了一趟,看來還得采納最原始的體例,用石磨磨。
“像如許,把殼剝下來,這個鬚子放在一起彆亂扔,這但是好東西。
香是香,好吃是好吃,就是太頂飽。
對一個新的作物,她最感興趣的就是如何吃,如何用,做成甚麼賺銀子。
這東西個頭大,用淺顯碗都裝不下。
從長出來到成熟隻破鈔了七天時候,體係裡的第一茬玉米已經全數成熟。
“人一頓吃上兩根就能吃飽,這如果碰到那些有災荒的處所去得救多少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