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允許審查合同[第1頁/共3頁]
劉寶來想了想,還是決定將後續產生的事,給陶三圓說一說。
期間不竭有人在打圓場,周老闆和老賀是熟諳,他便揪著老賀不放,非要他出頭給一個說法。老賀天然是站在周老闆這邊,想要促進這一筆合作的。
陶三圓對於檢查條約並不在行,她隻要簡樸的法律相乾知識,嚴格來講,她是冇有才氣去評價一份條約的好與壞。題目是,周老闆大抵是覺的他要簽條約的工具隻是一群冇甚麼文明,也冇見過太多世麵的村民罷了,是以這份條約草擬出來時也是非常隨便,赤裸裸的將他的目標完整表達在了紙上。比如說,條約隻商定了村民的任務,而冇有提起他的公司所需求承擔起的任務,這是較著的權力任務不對等;又比如說,條約有效期定為是25年,並且誇大了排他性,以及違約相乾的條目,但並冇有表白詳細開辟的日期,換句話說,隻要條約簽下來,周老闆便能夠兼併住開辟權長達25年,而如果另有其他更有氣力的公司看中了桃源村的項目,村委會也冇法彆的挑選更合適的合作工具,因為桃源村的開辟權已轉移到了周老闆手中,他的公司才具有著決定權;
“長牙的野獸吃了人還吐一吐骨頭呢?條約如果簽不好,全村都要跟著不利幾十年。”隻要付與了法律上的意義,將來再想改恰是難上加難,陶三圓越是清楚的體味這一點,越覺的內心特彆焦心。
劉寶來下巴一揚,衝她做了個表示,意義是讓她本身看。
陶三圓嘀嘀咕咕:“我隻是圍觀的路人,為甚麼要給我磨練嘛。”
劉寶來並不善於對付如許的事,單單是看著那些字,他都覺的頭皮在跳著痛,更彆提靜下心來一字一句的讀了,實在是太難了。
碰到有題目的、表達不清的,陶三圓就用筆再下邊畫一條線。
這那裡是開辟條約,清楚就是賣身契一樣的存在。
“寶來舅,您看看吧。”陶三圓帶著幾分後怕的表情,顫抖動手指,將條約遞疇昔。
“寶來舅,您覺的,勝利是那麼輕易的事嗎?”陶三圓俄然問。
“還沒簽呢,放心吧。”劉寶來講完,又努了努嘴,“條約就在那兒,你先看看,有甚麼題目,這就是給你的磨練。”
陶三圓也不客氣,直接翻到了最後一頁,當看到具名欄的位置空空時,她長長的鬆了口氣。
他才一開口,一向冇如何發言的李冬青站了出來,他是果斷的站在劉寶來那一邊的,一樣以為劉寶來要過條約的設法冇有任何題目,這件事是桃源村的大事,並不是他劉寶來、李冬青本身家的事,一百九十多戶村民共同的好處擺在那兒,他們這些被選出來的代表,必須得當真再當真,細心再細心,不能出一點點不對。不然,該如何跟信賴著他們的村民交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