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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彆是,那邊隻能接管毓夙一小我,神農是進不去的,那就更好了。毓夙想到這裡,這才終究有點輕鬆的神采。隨即又感覺,此番神農想必會氣個半死。他也是自作自受了。
是以姚少司的臉黑得跟炭球似的,毓夙看著,感覺分外可樂。李白還寫過“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成留”的詩句呢,姚少司如何就不懂呢?同甘共苦、同甘共苦,非論是隻能同甘不能共苦,或者是隻能共苦不能同甘的人,都不是合格的火伴,留著他們又有甚麼用。
毓夙又揮了揮手說:“你又囉嗦!還不快去辦你的事!我這裡另有急事,不能久留。”
此時就顯著那些仍舊一意修持道門正宗的修道者分外仙風道骨了,終南山上那些羽士,即便修行不如何樣,好歹另有一分道家氣質,實在以毓夙看來,他們起碼還是規端方矩的道裝打扮,反而比那些穿戴各式百般僧衣、寶衣的修道者們顯得持重多了。
那東西就是香火了。或者說得更明白一點,香火一則是製那些社火祭香的時候,質料裡頭本身含著有仙靈之氣,再加上一些特彆的輔料,燒化以後,就轉化成了靈魂能接收的陽性的靈氣;二則就是燒香祭拜之人的誠懇,對其祭拜的神仙來講,就是信奉之力。
被部屬這麼一問,毓夙也難堪起來。所謂合籍,就像是後代兩口兒結婚以後,把戶口遷到同一個戶口本上一樣,今後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而後再買房買車,存款神馬的,都屬於婚後財產,就算再仳離,也是要平分的。之前毓夙和趙朗隻是掛名的道侶,天然冇有合籍。
實在,姚少司完整能夠另辟門路,讓徒子徒孫們改出世為出世,然後供奉財神。世人所謂報酬財死,為了財,死都不怕了,去拜個神仙又算甚麼?與其讓凡人們去拜底子八竿子打不著的關公,姚少司纔是正宗的財神座下大弟子嘛。
黃橋小仙趕緊跑下去了,毓夙才歎了口氣。設好趙朗的神龕以後,他就不籌辦留在這裡了。被神農曉得了這件事,神農必然能猜得出來,是他把趙朗又救了返來,還忙活著籌辦把趙朗弄活過來,神農還不知要有多活力呢。天然,那棵樹也不能留下來了,毓夙還得帶走。
但是此時雙修都修過了,趙朗的靈魂也進到了毓夙的本體裡頭了,合籍分歧籍,還很首要嗎?早就不是掛名的了。毓夙就有點忌諱會不會背上藉著趙朗的名頭,貪了屬於趙朗的那份香火的黑鍋,彆的,他早就不在乎了。裡子都冇了,還計算麵子,不是活享福嗎?
信奉之力有好處,天然也有不好的處所。不過,毓夙覺著,跟著期間的生長,凡人必定隻要越來越拜金,很難生長到哪一天,大家都視款項如糞土。而人越是有錢有勢,就會越怕落空手上已有的東西,就算他們不信財神,也會秉承著寧肯托其有不成信其無的心態去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