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巔峰之戰 中[第1頁/共4頁]
屠雄整小我的速率和力量跟前一秒鐘比擬俄然加強了數倍。
唐天豪的《正道集》槍法篇上有雲:長槍之法,始於楊氏,謂之曰梨花,天下鹹尚之;其妙在於熟之罷了,熟則心能忘手,手能忘槍;圓精用不滯,又莫貴於靜也,靜而心不妄動,而處之裕如,變幻莫測,神化無窮。
咬了咬牙,挺直了腰桿,筆挺的如同一柄槍,看著奸笑著*近的屠雄,驀地昂首,雙眼收回攝人的精光。
屠雄不敢/不能/硬接,他隻要退,一步兩步......十步,連退十步,比武第一合,屠雄追魂刀半式未展,就硬生生的被唐伯虎的霸氣逼了歸去。
暴風雨前的安好冇有持續多久,一隻晚歸的烏鴉路過上空,被兩人的殺氣所攝,暈死疇昔,掉了下來,剛好落在兩小我之間。就在烏鴉落地的頃刻,唐伯虎動了,不動如山,動了呢?
唐伯虎怒道:“我拷,你玩我啊?”
第三槍,如毒蛇吐信,第四槍似鷹擊長空........此時唐伯虎身上找不到半天常日的放蕩不羈,文采風騷,整小我如同一柄絕世神兵一樣,收回一陣崇高的霸氣。
“你曉得為甚麼對百庭在帝師盟裡職位比你高嗎?因為他和你們盟主有一腿,你們盟主是個雙性戀,最喜好玩女王遊戲和sm另有滴蠟,夜裡最喜好穿美少女的兵士的衣服在都城走來走去,遇見人就喊,朋友,你孤單嗎”。
三十路碧海潮聲槍打完,屠雄雙手微微顫栗,內心驚奇莫名,唐伯虎武功之高,遠遠出乎他的設想。傳聞唐伯虎是與墨客奪命劍是大戰三百回合以後,槍頭被打掉了,奪命墨客粗心之下,才被一勢回馬槍被冇有槍頭的槍捅了個對穿。團體來講,唐伯虎的武功應當和奪命墨客伯仲之間,並且本身與奪命墨客同出師門,之前參議的時候本身都贏的乾脆利落,奪命墨客曉得再如何練也超不過本身,以是才下山將一身技藝賣給了帝師盟。可現在比武,卻發明唐伯虎的霸王槍霸道非常,本身隻能堪堪守住,莫非這二年唐伯虎又有衝破?
身材筆挺的像一柄槍普通,右手模糊活動著些許金光,騰空虛點,槍氣縱橫,一股霸氣囊括全場。
槍,乃百兵之霸,講究的是種一往無前的霸氣,熱血忠魂的曠達,鐵血疆場,縱橫盪漾。將軍百戰死,懦夫十年歸。
當年的霸王槍第七代傳人,唐公牧之,瓦崗寨第一條豪傑,銀槍一出,神鬼難逃,霸氣縱橫,血海汪洋,亂軍中取敵之大將首級如探囊取物;第十代傳人唐公斷念,脾氣和順,豁達慵懶,並無天下爭雄之心,時江湖出一凶人名喚滅儘王,武功高絕,奸刁多智,脾氣殘暴,翅膀浩繁,無人敢逆其纓,某日,二人同時於白門樓宴,聽其所為,唐斷念道:“吾將斬之”,遂提槍出,宴中來賓不信者眾,少頃,浴血而歸,手提人頭,世人視之,恰是那滅儘王,時,酒尚溫也,遂天下立名;第十四代傳人唐公烈火,為嶽武穆麾下前鋒使,狼牙山一戰,單槍匹馬,以一敵萬,槍挑敵酋百名,槍下亡魂無數,血戰三今後力竭,身中萬箭而死,屍身不倒,還是殺氣沖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