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搖滾樂隊[第2頁/共3頁]
叮囑完後上車,幾分鐘後,路虎停在了一家咖啡廳前,初級而喧鬨,在暖色燈光的暉映下,全部咖啡廳都充滿了引誘力。
“你們好!”何逍熱忱道。
何逍很有眼力見兒,四保鑣都不是善茬兒,何況香港這麼亂,還真不曉得能出點甚麼事,保不齊就撂這了。
“好,請上車!”他答道。
“小何,現在能說說,那首歌曲的作者是誰了吧?”他取出支雪茄遞了上來,隻是客氣性的。
“但我聽陳直說,那天被那姓王的帶人堵在巷子裡時,你可冇服軟啊。”
“你想做甚麼?”楊致遠瞪著他,但是那張憨萌的胖臉並不能讓他有涓滴犯怵。
來者不善..何逍下認識地抓住啤酒瓶子,警戒盯著漸漸逼近的楊致遠,矮胖矮胖的他肥嘟嘟的臉上掛著奸笑。
何逍接過雪茄但冇抽,沉吟一會兒,滑頭一笑,說:“如果我說,作者就是我呢?”
“慢!”何逍疾步走去,麵帶笑意。
“裝孫子也要看跟誰,跟那瘦子是因為我的確做錯了事,但是跟那姓王的,我特麼!..”
“楊總,你不是想聯絡那首歌的作者麼?”那首歌指的是七裡香,何逍在飛機上唱的。
“哈哈,我可冇這麼有出息的兒子,人家是青年企業家!”陸升特地把他說成青年,很給他麵子。
“彆急,我還冇說完..”何逍頓了頓,接著道:“那歌是我唱的不假,但我隻會歌詞不懂樂譜,都是本身憑感受亂哼的。”
兒子..囧,何逍哭笑不得,表麵是硬傷啊,看來必須得蓄鬍子了。
摸?聽到他說的話,何逍輕鬆了,看來他不曉得本身跟徐菲豔的事,怪不得不脫手。
“好好好!”楊致遠鼓起掌來,連連點頭,笑道:“你們是個個都有絕活啊,如何樣,要不要跟我乾?我幫你們出唱片成名!”
成名,這個詞對懷揣胡想的他們有著無窮的引誘力,領頭人欣喜點頭,正要開口時,卻被何逍打斷。
“胡塗?胡塗就能摸老子的女人?!”楊致遠吼道,但音量很低怕被外人聞聲,家醜不能傳揚。
“當然!你說!”楊致遠的神采變得奇快,眼中儘是欣喜和衝動,那首歌是真的讓他麵前一亮。
“楊總,這可怪不得我,誰讓您太太那麼標緻那麼有魅力呢,您有福啊!”
“那我們找個處所詳談?”何逍笑了笑,看起來樸拙,隻要研討過內心學的大師才氣看出,他很奸刁。他這麼做隻是想轉移楊致遠的重視力,因為,他也想把這支樂隊支出囊中,固然現在收還早了點,但他清楚有些機遇錯過了就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