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天漢之國 - 第120章 罰錢

第120章 罰錢[第2頁/共3頁]

王宵獵道:“本來我也不主張罰官員的薪俸。但現在呢,官職不定,貶官冇成心義,最好的體例也隻是罰錢了。不要感覺委曲,你在信陽軍不知弄很多少家庭家破人亡。用來養軍如何樣?其他州軍冇有呈現如許的事情,他們一樣養得了軍!”

王宵獵部下的將領,如曹智嚴、解立農、餘歡、楊審等人,現在根基是一月五實足貫。牛皋和邵淩兩人稍高一些,每月六實足貫。這個支出在這個期間,是絕對的高支出人群。王宵獵捨得給這麼多錢,才氣夠嚴格要求他們。

葛雄在一邊聽著,不敢說話。本來本身覺得,告到提刑司,這個提刑就風風火火抓了人來,這件案子本身贏定了。現在一聽,好似本身告狀,並冇有甚麼用?

葛雄道:“我阿爹回為抓進衙門,吃了一場苦,就此去了。此事又如何說?”

見王宵獵態度峻厲,張均才杜口不談。隻是內心感覺肉痛,五十貫是很多錢呢。

汪若海聽了愣了一下。是啊,這個時候,守處所的將擁有甚麼體例?那裡不是如許呢?張均冇有搞出性命官司,已經是很好的了。很多處所,兵興以後,處所殘破,又找誰說理去?就是告到朝廷,朝廷也不會理的。本身這個提刑,審這件案子,委實是有些難堪。

汪若海並未幾說,取過狀紙,與張均一一對證。張均並不推托,凡是本身做的,均都承認。偶有些細節不符,並不影響全部案子。

對於部屬,王宵獵的態度是錢給夠,但毫不答應操縱權柄撈錢。如果有人敢犯了,必須嚴懲。這是一條紅線,跟每一個部屬王宵獵都講得很清楚。嫌棄官員報酬低,能夠不做。

說完,揚長出廳堂,也不回顧。

葛雄那裡肯服?本身吃這麼苦到鄧州告狀,可不是為了五十貫錢,而是要給父親討個說法。那裡曉得開端看汪若海風風火火,卻如此掃尾。

新野衙門一個廳堂裡,汪若海設下刑堂,提審張均。王宵獵借來十個士卒,分立兩邊。

說完,汪若海問了葛雄家的喪失,約近五百貫。這錢張均收了去並不是入本身腰包,而是用來養軍的,不好讓張均補償。取十一之數,讓張均賠葛家五十貫。

張均笑道:“昨日察看已經與我說過了,我在信陽軍所做,或有不當。提刑斷案就是,大丈夫做了就是做了,我也不會推托。”

汪若海道:“我是朝廷任命的提刑,有人到提刑司告狀,自該審理。這一名是羅山縣的葛雄,告統製在信陽軍,依托強力取百姓財帛。可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