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天漢之國 - 第212章 斷案

第212章 斷案[第1頁/共3頁]

陳逸道:“那就冇有證人了。本來就是幾年前的舊事,那裡來的證人?”

普通的董貴到上麵百姓家裡,要好酒好肉給他們吃了,還要奉上一筆錢,算作是辛苦錢。張炎有張馳如許一個兒子,好酒好肉是有,錢則就冇有了。董貴還要客客氣氣,恐怕惹得張炎不歡暢。

張炎道:“我不識幾個大字,還請節級讀給我聽。”

徐琛看著陳逸,心中思考,如果陳逸是得了範宗尹的意義而來,本身就該順著他的話說下去,起碼從張炎的地盤得些好處。但是又一想,鄧譚給本身的建義是稟公而斷。稟公而斷固然隻要四個字,做起來何其難也。

陳逸肝火沖天,還要再罵。董貴在一旁大聲道:“上官麵前,哪個敢鼓譟!”

宋朝對於性命官司相稱看重,凡性命官司,由官、吏層層鞠問,在縣裡最後才錄問。令佐一起聚廳鞠問無異,方纔送州。知縣徐琛因為被告是都統家眷,被告是前宰相官屬,也一樣聚廳錄問。

見兩人出去,徐琛問道:“陳逸告張炎侵犯其地盤,遞了狀子上來。可據我們所查,陳逸你建炎二年二三月間放棄了地盤南逃,到明天已經六年了。紹興二年六月初七詔令,立限三年歸業識認,已種者候收畢給之,過限者官司並不受理。定時候來算,你這件狀子我本不該受理。可又怕有甚麼曲解,明天讓你來縣衙說清楚。”

張炎聽了,向徐琛連連拱手:“知縣不愧是民之父母,這案子斷得簡樸明白!陳逸這個刁民,倚仗權勢,編造證據欺瞞上官,想吞我地盤!幸虧上官明察秋毫,豈會被他所騙!”

到了這邊以後,冇想到就教下屬知州,奉告本身要稟公而斷。問本身的部屬,也一樣是稟公而斷。

如果必然要方向陳逸,他說的派仆人陳忠回籍探查就大有文章可做。采信陳逸那些無可對證的證據,把張炎的五百畝地判給陳逸,也不是不成能。不過,那是對於平常百姓的伎倆,固然不曉得都統到底有何權勢,徐琛也不敢如許措置。他本想拉攏二位,讓張炎掏些錢給陳逸,看來不可了。

第二天起來,張炎的表情大好。不竭到村口張望,看媒人來了冇有。一向到下午,媒人冇來,卻等來了縣裡的長行董貴和幾個差役。

再看四周的主薄、縣尉,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明顯是附和縣丞的。

陳逸道:“紹興二年夏天,我曾派家中奴婢陳忠返來,檢察故鄉。當時故鄉一片荒涼,並無人耕作。如果從紹興二年開端算,現在是紹興四年初春,還不敷兩年。我如何不能取回本身的地盤?”

張炎聽罷,不由罵道:“這個陳逸,前些日子來我莊子,說是莊裡有一半的地盤是他的,理應還歸去。被我罵了一通,恨恨走了。不想竟然去告官,說我奪的他地盤,豈有此理!天不幸見,這莊子的地盤都是我買返來的,書契現在樣樣俱在,豈容他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