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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這個題目暖暖早就想問了。

王月笑道:“暖暖,我是你的經紀人,我們之間不需求說感謝。”

這一刻,暖暖感覺她的天下平靜了。

“當然冇忘,阿誰合約有甚麼題目嗎?”張浩軒彷彿感覺暖暖是在轉移話題,因而很共同地接話。

暖暖又沉默了一會兒,俄然她喊了張浩軒一聲,“張哥。”

暖暖愣了一下,她冇想到王月能猜到她要說甚麼,不過對著王月的笑容她也笑了起來。(未完待續。)

阿誰時候,王月一心隻想著為她打抱不平,想著要對方補償她,並且王月也一向在回絕對方的合作申請,並且最後還返來扣問了她的意義。

“辨彆。”張浩軒停頓了一下說,“大抵就是被彆人賣了對我們冇好處,而把歌賣給薔薇傳媒不但能夠賺到錢,還能讓他們幫你鼓吹你的新歌。”

“因為我們付了錢。”

暖暖沉默了,而張浩軒在等候暖暖發言,以是兩人都冇有說話,這個時候如果有外人看到了他們的狀況,必然會迷惑,這倆報酬甚麼舉動手機都不說話。

這一次,暖暖想起了昨天下午王月曉得那件過後的反應。

張浩軒等了一會兒冇比及下文,便回聲道:“嗯,我在。”

但是這個平靜冇有持續好久,因為很快“叮咚叮咚”的門鈴聲便響起。

就如許一向沉默了十多分鐘,暖暖終究開口了,一開口她就問道:“張哥,為甚麼要把我的歌賣給薔薇傳媒?”

暖暖立即就辯駁道:“但是我們把歌奪返來。就算不好再給《荒村彆墅》用,也能夠放在我們專輯內裡。莫非我們玫瑰傳媒不會本身給我的專輯我的歌做鼓吹嗎?”

“在新合約頂用白字黑字明白寫了,我統統新作品的統統權都屬於我,公司隻是代理,統統都要顛末我的同意,而我現在想說,我分歧意把我的新歌賣給薔薇傳媒。”說完,暖暖就把電話給掛了。

“為甚麼要跟薔薇傳媒共贏呢,隻要我們玫瑰傳媒贏不好嗎?”暖暖俄然有些衝動。

“這個題目我剛纔解釋過了,因為這是一個共贏的做法。”

暖暖不想接電話,也懶得去把手構造機,可她的新歌就像被單曲循環了一樣一向在播放,時候久了讓她感覺心煩。

過了一會兒,那首新歌的前奏俄然想起,暖暖明白這是她的手機鈴聲,不消看螢幕她就曉得,這必定也是張哥打來的。

暖暖躊躇了一下問道:“你跟薔薇傳媒的人很熟嗎?”

“這我之前也說過了,就算把歌要返來,也冇法再次利用。以是不成能隻要我們玫瑰傳媒贏。”張浩軒耐煩地再次解釋。

“有甚麼辨彆?”

對比一下張浩軒的做法,暖暖感覺很委曲,王月都在時候為她著想,但是張浩軒隻想要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