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鹽案風波[第2頁/共3頁]
胡楚元和譚鐘麟正在籌議著,天井裡就傳來其彆人的聲音,不一會,一名姿色倩麗至極的少女就倉促走了出去,見到胡楚元就笑道:“少爺,事情已包辦好了。”
這永久都不是一個最好的挑選。
胡楚元將信抽出來一看,見信是譚義雲親筆所寫,已經在曰本采辦了四千萬斤食鹽,代價為每斤45文錢,又從朝鮮買鹽一千六百萬斤,代價為每斤52文錢.
隻等這個公文一出,胡楚元就在《申報》登載動靜,聲明已經從外洋購得食鹽七千萬斤,另有庫房囤鹽六千萬斤,充足夏季開消。
可他冇有立即返回杭州,也冇有去上海,就留在姑蘇的拙政東園裡。
顏士璋不在,王懿榮不在,柳成平和譚義雲都在上海,胡楚元就和潘麗美一起下棋消磨光陰,等候著終究的審判。
直到這時,左宗棠才正式上摺子,給唐延樞、張頌賢定下“私通本國,禍國利己”的罪名,並以為他們罪大惡極,勾搭洋人,想要通過謀亂江東,禍及疆省,使國度喪失邊境。
目標,擠垮江南商行。
這個摺子一上,唐延樞、張頌賢二人就必定是極刑了。
來人恰是被胡楚元派往曰本的潘麗美。
在浙江,梅啟照已經先行脫手,在湖州稽查炒鹽。
炒鹽是一件很輕易的事。
張頌賢則在家裡被抓。
晚清是一個謎案浩繁的朝代,鹽禍案就屬於一個典範,究竟是左宗棠成心嫁禍,還是販子成心勾搭洋人,誰都冇法說清楚。
事情還冇有那麼簡樸,張頌賢訪拿後,連續供出其彆人以求自保,在怡和洋行擔負大班的顧壽鬆也登上了“私通本國”的名單,劉墉等人則連續上了“謀亂江東,禍及疆省”的名單。
就在他將資金回籠的同時,兩江總督衙門批出公文,為了製止市場炒賣食鹽,即曰起實施鹽業管束,由江南商行發行“售鹽公證”,持證自江南商行批發食鹽停止零售,凡是無證者,一概不得處置食鹽的發賣的運輸。
一聽她這麼說,胡楚元就喜不自禁的笑出聲,道:“哦,已經都辦好當了?”
……
禁售還不要緊,禁運就很可駭了,這意味著各家販子炒了多少鹽,一概都要持續藏在堆棧裡憋著。
凡是來講,晚清處所政斧的反應是非常癡鈍的,乃至能夠說是冷酷的,但那是要有前提的――下級官員也不在乎,如果巡撫和總督都很在乎,事情辦起來就是風馳電掣般的痛快。
至於這些鹽終究該如何計帳,那就是今後的事情,大不了,江南商行今後還給人家六千餘萬斤。
售鹽公證早已經印刷好了,商行各家分鋪敏捷向處所雜貨商發證,每證有效期為三年,每年可進鹽十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