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章 八十萬![第2頁/共3頁]
一旦冇項目部要,靠一個月幾百塊錢,老婆孩子都養不活。至於去內裡謀事乾,五十歲了,體力活乾不了,出去混人為?覺得彆人家的公司是他爸開的啊!
很多員工都感覺,跟著李逸風副總乾有錢途,加上李逸風為人馴良可親,也不見他發脾氣甚麼的,都覺得李逸風好說話。
李逸風聽到張天虎和李國明的彙報以後,並冇有暴露一絲氣憤的神采,像是這件事底子不是產生在他統領的範圍內。
最後,張天虎和李國明二人,又和上雲莊書記停止了商談,何如上雲莊書記寸步不讓,直接說,如果想乾活,就拿錢出來,不然的話,現場的活今後便不要乾了。
這可不是小數量,2000塊對淺顯員工來講,但是補助一個月的家用。
張天虎和李國明在生機的時候,舒城卻在和吳輕靈說著悄悄話。
不過在張天虎和李國明看來,這件事不出八十萬,是很難處理,就算不付八十萬,也相差不遠。
跟著李逸風乾活有錢拿是不假,但是一旦出事,李逸風但是真動手,毫不包涵,讓世人不得不覺悟,下定決計要把手中的活乾好。
第二天一早,張天虎、李國明便來到上雲莊站,與上雲莊的徐書記停止了扳談。
並且澤西項目部不再利用的動靜,必定會傳出去,其他項目部,除非和老蘇有特彆乾係,不然的話,也不會收留老蘇。
對老蘇的獎懲,固然李逸風冇有對項目部員工訴說甚麼,但項目部的全部員工,都感到一股壓迫感。
這條簡訊還特彆說明,這個獎懲決定,是李逸風李總下的!
“屬於齊市。”李國明對這些事情比較熟諳,照實回道。
這一次,上雲莊徐書記也很淡定,冇和二人多說,直接一口價:八十萬!
對於老蘇辦事不力,對付事情、冇有任務感等一係列卑敗行動,處以罰款五千,打回勞務站的決定,本項目部永不利用!
之前張天虎和李國明的決定,隻是讓老蘇回家待幾天,這類措置體例,等事情停歇以後,老蘇完整能夠再次回到項目部上班,老蘇就當是給本身放假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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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雲莊事件措置體例還冇出台之前,項目部便出了一個懲罰決定。
誰也不想收留一個混吃等死還時不時給你整事的員工。
宿世的時候,舒城相親以後相稱長的時候內,都冇找吳輕靈談天,首要啟事是在批示部幫手,實在冇時候,底子顧不上吳輕靈。
如許的報酬那裡能找到?
可這一次,世人見地了李逸風的雷霆手腕,對於老蘇,毫不包涵,直接打回勞務站,並且澤西項目部不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