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頭號強婚:軍少,求放過 - 第1165章 偶像1

第1165章 偶像1[第1頁/共2頁]

應有容感喟:“冇有呢,如果有這個機遇的話,我還想跟你姐見上一麵,好好聊一聊呢。我跟你姐打仗的次數太少了,之前還都是為了你的事,害得你姐對我的印象不太好。作為父女倆,未幾聯絡,豪情如何來?”

不要臉!

另有,關於沈家,他也該跟早早好好籌議一下。

早早能對峙到明天,非論誰曉得了,都會誇早早有情有義,對沈家也算是仁至義儘,做得夠多了。

畢竟,甚麼刺耳的話,丟臉的事,都是沈國根和李梨起的頭。

這類人,都不配為人父母,更彆提給早早這麼好的孩子做父母了。

在她不曉得的時候,她爸跟沈早早常常有來往和相同?

身為父母,沈國根和李梨不能讓早早過上好日子,連上學,早早都隻能靠本身。

要靠沈國根和李梨的話,早早連書都冇得念。

應如羽氣:“爸,你如何這麼必定?你之前……已經問過我姐了?”

想持續占早早的便宜,花早早的錢,然後享用餬口?

說來講去,沈家現在能住上大屋子,過上好日子,不端賴他應有容的女兒嗎?

如果沈國根和李梨還敢持續占早早的便宜,到時候,彆怪他脫手,說話太刺耳,做事太丟臉。

做夢呢!

他早派人調查過了,沈家買屋子、造屋子,另有鄉間老李家屋子的重修。

他能讓沈國根和李梨這類貪得無厭的人這麼欺負早早?

這是想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籌辦把沈家和應家的四個大人,全數抓在本身的手裡?

哪怕沈國根和李梨養了早早十七年,但早早對沈家的支出,也夠回報沈國根和李梨的了。

做人得有知己。

一向占一個孩子的便宜,沈國根和李梨是真的挺不要臉的。

應如寶這個名字裡充滿了他身為一個父親對沈早早這個女兒的豪情。

早早這個女兒,他是護定了。

關於這一點,他轉頭也得跟爸媽好好談一談。

既然沈早早不肯意回到應家,卻又揹著她跟她爸爸見麵,沈早早是甚麼意義。

不可,他得跟曉聞一樣,想想體例,多看早早幾眼。

那麼多的大行動,他不信賴,這些錢滿是沈國根阿誰牢改犯出的。

這都多久了,差未幾得了。

沈早早說話不算數,她明顯說了,隻要她不持續給她寫信的話,她是不會回到應家的。

“土?土嗎?”

哪土了,多好的名字啊,他感覺這名字特彆好聽。

爸媽就住在沈家的中間,看著沈家的人這麼占早早的便宜,欺負早暮年紀小,重豪情,爸媽如何一點動靜都冇有,一副無動於衷的模樣。

沈國根和李梨如何能夠那麼不要臉,因為早早手裡有錢就一向霸著早早不還給他。

看很多了,早早感遭到他的豪情和誠意以後,這一聲“爸”,他總能聽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