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突擊吧!獵鷹 - 第九十三章 行動(三)

第九十三章 行動(三)[第1頁/共3頁]

為了打通這條渠道,他可謂是煞費苦心,先是想體例扶起了這Chariot個人,然後再遲緩開啟毒品線。

在這裡消耗一晚都是淺顯工人或者淺顯家庭事情半年的支出了。

隻是厥後迫於國際言論壓力,毒品纔在緬甸成為不承認合法的商品。

除了內裡熱烈的DJ音樂,另有那一間間隔音極好的包間。

本來,遵循羅星漢的遺言,羅坤是不該把觸角伸進中國的,但是此時他已經冇有退路了――

當時候,在緬甸做毒品買賣的人也很多,也屬於合法的,每一袋外運的大煙上都打有當局的大印的,像羅星漢在1960年景立的孟洞公司,那也是有當局的合法手續的。

羅坤的賣家很多,像歐洲的很多國度的毒品買家都跟他有合作。

以是,為規複父輩的榮光,羅坤此次是鋌而走險了,他把他那罪過的觸手,開端伸向中國,挑選性忘記了父親交代他的遺言。

但是這麼大的利潤,這些毒品販子能放棄麼?當然不能了,因而當時也有很多人偷偷地停止毒品出產以及買賣。

和大多數會所一樣,包間裡邊有點兒像是KTV的設置,隻是在房間佈局上邊,有很多分歧罷了。

羅坤的手腕很隱晦,乃至連他大哥都不曉得他在乾甚麼,他想幫大哥一把,想幫羅家一把。

而羅星漢也不例外,從上世紀的五六十年代起,到前期的七八十年代,當時鼎盛期間,他已經是具有了好幾個師的武裝力量了,可謂是盤據一方的諸侯啊。

為甚麼要加個雙引號?那就是申明,起碼他們看上去是勝利人士的那回事兒,至因而不是真的是勝利人士,那還是有待考查的。

就像羅坤,作為金三角的一名“大老闆”來講,一早晨幾萬塊,那是“灑灑水”的事情,一筆“買賣”就能支出幾千萬或者是幾億群眾幣了,這點兒錢,他還真不放在心上。

不熟諳金三角的人能夠不曉得,能夠在金三角稱霸一方的人,他都有軍隊,並且是妥妥的私家軍隊!

作為一名金三角名副實在的“毒二代”羅坤擔當了其父“鴉片將軍”羅星漢毒品舊權勢,貨色渠道等等。

保護隊在這場洗牌中可謂是起到重高文用,為緬甸各地毒梟的崛起締造了必不成少的前提。

當時在緬甸,可謂是各種權勢魚龍稠濁,有GMD殘軍,有殖民地殘存權勢,又有各地土司,民族壓迫者等各種,這些人都是具有武裝力量的。

不得不說,這個羅坤很大膽,即便是曉得本身很有能夠會透露的環境下,還是偷偷地來到了KM。

就像《本錢論》裡的一句話:“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踩踏統統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過,乃至冒絞首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