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第61章 苦肉計(9)[第5頁/共6頁]
鄧鑫心念電轉。
鄧鑫神采侷促,在對方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終究耷拉了肩膀,投降道:“想還是想了的。我當時想,如果他真的投錢了,老子就拿著那份條約去找投資公司要錢去!”
他這個題目問得是有深意的,就是想探一探鄧鑫是不是脾氣狡猾。
鄧鑫似遭到了鼓勵,又感慨道:“畢竟好端端的,他就給了我三萬塊錢,我為他做的那點事情,真的就值得付出三萬塊嗎?我轉頭想想,那感受就像是天上掉餡餅啊。並且你在法庭上還那模樣衝動,以是我過後悔怨萬分,唉----”
這就是導致他當年在法庭上會理直氣壯的說投資款是客戶劃過來的底子啟事!
但是……
彆的,另有個把持了財務部的古佳佳誤導了他。
不給錢,鄧鑫會辦事嗎?較著也不成能。
“可不是?”鄧鑫笑得一臉奉承,“我阿誰設法就是自娛自樂一下罷了。”
“這個詳細我就不太懂了。”鄧鑫的嘴角癟了下,“李明他感覺放心,感覺冇題目就得了,我冇深想。並且我隻是代簽條約,我又不真正投錢,我管那麼多乾嗎?也許,他到時候能夠做一份假的改名證明供應給投資公司吧。”
阿誰李明想必對這個圈子比較體味,以是才如此的謹慎謹慎。
“是是是,”鄧鑫訕訕的錯開裴振亨峻厲的目光,不再東拉西扯,一口氣快速說完:“第二次是他主動找到我,想讓我去某投資公司代他簽份投資條約。”
裴振亨:“……”
不過……
“簽條約,李明給了我一萬。厥後他讓我上法庭去作個似是而非的偽證,我貶價了,代價翻倍,也就是兩萬。統共就三萬塊錢,真的未幾。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錢,我感覺風險不大,不賺白不賺啊,以是就承諾了。”
事情產生的時候很鬆散,以是莫非是這中間這個鄧鑫懺悔了,想要借條約欺詐那兩百五十萬?
鄧鑫想通了,遂,當即就大力拍著胸口包管道:“那冇題目啊!”
“第三次還是他主動找來,說前次投資被騙,錢款將近不返來了,已經報案。因為之前簽條約的人是我,以是想請我出庭去做個證,說是隻要法院判阿誰投資公司的老闆欺騙罪建立,他就能申請法院強迫履行對方的財產,把投資款拿歸去了。”
人家既然找上門,隻怕將他的秘聞,姓名、住址、家庭成員之類的都摸得一清二楚了,他又能往那裡逃?
識時務者為豪傑。
這個說法還真是人之常情,再普通不過了,竟讓裴振亨無言以對。
“再說了,投資公司體貼的首要還是財帛可否到手,它纔不會管你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跟公司簽的條約。最好你簽條約的人出題目,如許我就不消償還你的投資款了,你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