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那女孩叫什麼名字[第1頁/共3頁]
如果僅是悔婚也就罷了,大不了婚約取消女孩子再回都城,她那性子必定不會膠葛不放。
今後的事今後再說,越州離長安這麼遠,又不是甚麼不死不休的大事,夫家找不到就本身放棄了。”
然後再逼她簽下新的婚書,從而坐實了這樁婚事,兒子也能另娶前提更好的女子。
他求我娘先收留阿誰女孩子一段時候,過上一段時候,女孩子聯絡上朋友再讓她拜彆。
確切是不救不忍心,救了後患重重,如果女孩子冇有婚約,或者家中有長輩做主還好,恰好是這類環境。
我娘說人都救下了,必定不能把人再往火坑裡推,如何都要照顧好她。
父母病逝後她無依無靠,再加上家中出了變故喪失了大半家業,就拿著婚書和變賣產業所得的銀票去越州投奔夫家。
將來公爹有個親侄子因為受了產傷,一側手腳扭曲行動不便,人也不大聰明,半傻不傻的模樣,婚事一向高不成低不就,年過二十還冇娶妻。
不但悄悄把動靜流露給她,還想體例幫忙她逃竄。
說不定還會帶累給她辦假身份文書的人,這事確切有點費事。
“那伯母籌算如何安排這件事?”
阿誰女孩子一再報歉,她說在都城有非常信得過的朋友,不會長時候給我們添費事的,讓我們不要擔憂
輕靈心想也是,難怪高大哥一個暑假過的神奧秘秘的,本來碰到了這麼一樁事。
阿誰女孩子本也是都城人士,被長輩許配給越州的親戚家裡的兒子。
等事情疇昔了,夫家的人探聽不到她的下落,天然就會分開。
高金玉說著又忍不住笑起來:“孩子稍大一些就想籌措婚事,彷彿是每個長輩的通病。
然後害她失身給殘疾侄子,再把她關在後宅不準出去。
若被人發明告我哥誘拐良家女子,或者夫家告她誘拐有夫之婦,他一輩子就毀了,弄不好還要吃牢飯,以是我們才又愁又怕!
如果她的朋友靠不住,就住在我家住下,就是不能隨便外出,免得被京中的熟人看到。
她還說在夫家有可托的人,會幫她偷出婚約毀掉的,當時她就自在了,但是婚約那有那麼好偷的?”
“那女孩叫甚麼名字,家在都城甚麼處所?她是如何去的越州?
她說夫家與她家是親戚,曉得她在都城親朋乾係,如果她冒然去找朋友,擔憂會被夫家發明給她們帶來費事。
夫家籌算在結婚時來個李代桃僵,洞房花燭夜下藥讓她昏倒,搜走婚書然後燒燬,再搶走她身上的財物。
可那夫家不做人事,既不想攀親,還不想落個忘恩負義之名,還想算計人家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