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第3頁/共7頁]
A:⑴請人殛斃丈夫,或為了戀人殛斃丈夫
⑸對勁的戀人的妒忌,被那一貫受欺的丈夫所挑起
⑶發明瞭女兒有光榮辱之事
31、人與神的鬥爭
形式6、災害《鳥》(1963)、《幼兒園》(1983)《聖誕歡愉,勞倫斯先生》(1983)
A:⑴歹意的合作者為本身的手足
C:反覆的合作—(甲愛乙,乙愛丙,丙愛甲)
⑶因為猖獗而殛斃了無辜的人
⑷皇後與仆從
C:⑴因該女子先許為他室
⑷同前,但因痛恨他那所不認得的女兒
被愛情者
B:⑴因遇引誘而忘了任務
C:⑴為了父母的生命而捐軀了本身的愛情
⑹同前,為了一個討厭的情敵
愛情者
D:⑴被棍騙的丈夫的複仇
36、喪失所愛的人
形式9、豪舉《阿拉伯的勞倫斯》(1962)、《巴頓將軍》(1970)、《出租車司機》(1976)、《紅高粱》(1987)
⑸發明瞭本身的手足是一個殺人犯
⑵得勝者與囚徒
⑵人與人
⑷為了熱欲而破壞了本身統統的權力
⑷因輕信而致骨肉滅亡
愛情者
⑵為了本身老婆,棍騙了情婦
⑵丈夫的妒忌,為失利的情敵所挑起
C:⑴得知了親族或好友的滅亡
⑹發明瞭本身的母親是害死父親的人
⑵因為遵循對神所立的誓詞,有捐軀她的任務
B:預感一個所愛的人的滅亡
D:⑴幾近在偶然中犯了奸騙的罪
⑶冇有去救一個不熟諳的兒子的性命
兩個愛情的人
形式2、援救《黨同伐異》之“母與法”(1916)
2落空的工具
形式13、骨肉間的仇視《呼喊與細雨》(1972)、《亂》(1985)、《野戰排》(1986)
⑵愛報酬被愛者的親族所仇恨
形式23、必須捐軀所愛的人《要酷愛人》(1973)
⑵為了奇蹟而捐軀愛情與生命
被愛戀的仇敵
所謂“複仇形式”,就是樸重人物俄然趕上一場滅門慘禍,然後遺孤刻苦學藝,把握高強武功以後尋訪仇敵,實現報仇雪恥的慾望。盤曲一點的,又加上報仇過程中仆人公愛上了仇敵的後代或門徒。
⑵被愛者(男)是殺死她的另一愛人的父親的人
⑾一個被愛的人與一個“冇有權力去愛”的人
莽撞者
形式3、複仇《伊萬的童年》(1962)
⑵發明瞭母有光榮辱之事
C:⑴庶堂手足或者姑表間的合作
35、骨肉相逢
⑷為了本身的信奉而捐軀生命
⑹老婆為阿誰愛她的丈夫的少女所妒忌
⑹被愛者(男)是殺死老婆為阿誰愛她的女子的一個親族的
⑵發明瞭本身的老婆在未婚前被人欺侮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