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跟蹤![第2頁/共3頁]
“接下來就隻等他們兩人驅車分開了,到時候我隻要一起尾隨就行了。”林蕭內心想著,目光緊緊地鎖定在麥可家的大門那邊。
一起不管紅燈綠燈都是直接衝過,林蕭這個時候也顧不上甚麼罰單不罰單的了,究竟上他連駕駛證都冇有,至於會不會被髮明,林蕭出來前可冇健忘戴帽子和戴口罩,再配上一副玄色偏光鏡,信賴就算是站在麥可麵前他也認不出來,更何況是現在這類環境。
“都怪麥可的行動太快了,如果那麼西門還冇被抓的話,我倒是能夠從他那邊問道富蘭克林的居處。”車上,林蕭一邊順著導航儀的唆使進步,一邊嘴裡小聲抱怨著。
林蕭要學的不是簡簡樸單的學會如何騎摩托車,而是要學會一些不錯的技術,他但是清楚的記恰當初遊戲中那幾個角色但是騎著摩托車在隧道中飛奔的,還得擺脫警車的追逐,這可不是簡簡樸單的會騎就行的。
林蕭一隻停在修車店不遠處的路邊看著,直到兩個多小時後,補綴好的車子才從修車店內開了出來,林蕭也再度跟了上去。
林蕭的車速不慢,加上桑托斯的路況也挺不錯的,以是隻用了半個多小時他就來到了那片室第區。
林蕭可不管會不會被髮明,歸正他早就想好等肯定了富蘭克林的居處後,就直接去把這輛車子重新噴漆一遍,至於牌照,換一個就行了。
簽訂了條約,並且付下了整整一年的房錢後,這套典範的美式獨棟彆墅就屬於林蕭了,當然,隻是一年罷了。
明天上午買車去的時候,他也去過西門那家汽車行,但是無法的發明,對方已經關門了,想來這個時候西門已經被差人抓起來了,不得不說麥可在警方的人脈確切不錯。
找屋子的事情林蕭第二天就搞定了,在款項的守勢下,他很快就找到了一處不錯的居處。
肯定了兩人還冇走,林蕭放開手落回了空中上,也不顧遠處走過來的一名路人迷惑的眼神,他直接小跑著回到了本身的車子上。
“讓我找找,我記得麥可家的屋子就在那片室第區的南麵,靠近一個十字路口的位置。”
就在林蕭第八次看手機上的時候的時候,麥可家的大門終究翻開了,緊接著一輛大紅色的敞篷車直接從大門內高速衝了出來,一個急轉彎後,閃電般地向遠處駛去。
有了車有了房,林蕭就想著要去學學如何騎摩托車了,畢竟這但是關乎到下一次行動的。
GTA5當中的三配角之一的富蘭克林,那小夥子但是一個名符實在的妙手,起碼在兩個輪子和四個輪子的車子上,他的技術相稱踏實。
有了屋子,那天然也得有輛代步的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