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史海鉤沉(二)[第1頁/共4頁]
顛末這場彈壓,廣州城內居住的浩繁僑眷,其財產和職員喪失可謂慘痛。也就是在這場大火中,曾為先人遍及傳誦的“寶芝林”化為飛灰。受此打擊,半年以後,一代宗師黃飛鴻就此離世。
孫文聽後,勃然大怒,說道:“你是洪門大佬,你有號令,他們當然要聽!你不肯發函,就是你反對我,不是洪門反對我!”
不過,這場大火也燒掉很多外洋華民氣中對孫文所抱有的胡想,認清了孫文及其翅膀的臉孔,使得洪門致公堂在厥後構造外洋華人建立中國致公黨的過程中,順利很多。
事件結束後,廣東商界的浩繁人士開端轉而偏向於支撐陳炯明的粵軍,紛繁捐資支撐。不過,終究孫中山依托蘇聯支撐擊敗了陳炯明。
1919年10月10日孫文在護法活動失利後,將中華反動黨改組為中國百姓黨。孫文在親手製定的《中國百姓黨外洋支部公例》中規定,“原有中華反動黨支部及洪門,全數黨員插手改組者”,凡能每年擔當一千元以上之經費,都可設立外洋支部。1921年1月,孫文在致陳樹人的覆函中再次提及爭奪致公堂成員插手中國百姓黨的題目,“致公堂中不良分子常與吾黨同道難堪,亟宜設法融會,以免騷動”,“如致公堂同人明達之士願歸附吾黨者,能照入黨手續,可準其插手吾黨,則逐步歸併,而該黨同人自不能與吾黨為敵矣”。可見孫中山這一期間對洪門會黨還是安身於吸納,爭奪歸附至“逐步歸併”,而並不附和其獨立組黨。
彆的,受孫文在此次彈壓商團事件中所作所為的影響,1925年孫文在北京去世後,北京方麵決定停止國葬,卻遭到廣州總商會、廣東自治會聯名反對。
是 由】.
洪門與孫文的乾係漸趨冷淡,與孫文以外的政治權勢則有所靠近。1915年12月,護國戰役策動後,中華討袁軍大元帥岑春煊、西南護國軍總司令唐繼堯前後委任黃三德為西歐籌餉專員,致公總堂均予以傳達並加委。黃三德為此馳驅籌款,“成績尚佳”,所籌款項,直彙雲南。袁世凱垮台後,致公總堂再派黃三德返國為洪門備案,總統黎元洪準予洪門備案,廣東省長朱慶瀾也予以同意。黃三德又提出在廣東建洪門五祖祠,當時西南護法當局“各省人士畢集於廣州,對五祖祠之倡建,無不同意,獨孫文反對,不肯署名”。終究,因孫文的果斷反對,洪門致公堂在廣州興建五祖祠的慾望落空,致公堂與孫文之間的衝突進一步擴大。
在後代,因為國共兩邊的態度,不管是台灣還是大陸,都把1924年產生在廣州的商團事件定性為兵變,以為孫文及蔣中正彈壓有理。但本色上,這個事件不過是官逼商反,並且是商還冇反,就被國共兩邊製造藉口予以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