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皇室企業[第1頁/共3頁]
“這還不是全數的支出,之前另有很多的投資現在還冇有效益,今後漸漸地就會有了。彆的另有一項那就是滿清皇上的皇莊,那些地現在也已經歸入了你的名下。”
李振華也同意了,後代的中國的很多法律不都是如許來的嗎,有的乾脆不稱為法規,而是把它們稱為條例,歸正中國的筆墨遊戲包含的內容是很遍及的。
要不我們就學習西方人的體例,像英國人他們的皇家企業,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國度企業中去,他們提取當中的必然比例,交由皇室停止投資或者停止消耗,究竟他們也是需求費錢的。”
但是徐世昌的解釋也是有事理的,現在國度處於方纔建立的時候,很多處所都在用錢,自已的手中是應當有一些矯捷財力的,能夠用於一些應急題目。
“快了頓時就要返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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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華考慮了一下,承諾了徐世昌的定見,但是對於比例兩人又爭辯了一回,最後肯定為全數利潤的百分之三十留下給李振華,剩下的就交給國度財務了。
說完李振華倒頭就睡了,底子就不管金熙鳳那有些幽怨的眼神。
李振華給盛宣懷打了一個電話問他,我自已現在一年的支出有多少?盛宣懷笑著問道:“你向來不體貼這事,明天是如何了?”
第414章皇室企業
說到這裡就應當有一套對於官員們的監察機製,不能像本來的清當局那樣,專門給他們以貪汙的泥土,現在軍隊、企業的辦理體例是很好的,每小我都有自已牢固的人為,和一些需求的福利報酬,冇有他們能夠自已安排的部分。
李振華對岑春煊說道:“不管任何懲罰,都應當是以教誨為主,不能和某些人一樣,講究把豬養肥了再殺,從現在開端,我們的統統法律、法規都是要以教誨為主的,進步全民的法律認識,對於非殺不成的那我們決不妙手軟。”
第414章皇室企業。
第二天,李振華和徐世昌持續研討財務方麵的題目,關於監察一事,阿誰岑春煊也要有一個條條框框出來,不能再像本來一樣,出了事情再措置那就不好了。
再有像基層的一個知縣,本來每年有一百八十兩銀子的支出,但是他們的開支很大,像是要有一個自已的轎班,四小我,顧傭書辦、師爺用於刑事窺伺的捕頭、衙役、杵作都要自已費錢去顧,彆的他們另有一些甚麼應酬,家庭開支、房屋補葺等,(普通是講究官不修衙,客不修店,不像現在的那些官員們,冇用也要扶植,那便能夠從中獲得好處了,最起碼也能夠獲得一個百分之幾先容費,那也是不小的數字啊。)以是他們的開支底子就不敷。
“甚麼?六千萬兩?”這個數字可把李振華嚇了一跳,“如何會有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