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不明白古代財政收入,我發單章也是累了……[第1頁/共1頁]
再說說蜀中。
普通而言,在晚唐這個民風下,軍隊處所化是千萬不敢的,輕易被彆人節製。
我前文就寫過,征蜀最好是親征,即便不能親征,也得讓嫡宗子掛帥,哪怕隻是名義上掛帥。
邵大帥給軍士發犒賞,重視前文的都能夠看到,乃至用牛羊折抵過。
正式統治一個處所,你就得按端方來,即通過稅收的體例獲得本地財賄。
在貨幣供應貧乏的當代,財務支出的大頭始終是什物,更精確地說,這個什物約即是糧食。
發單章也是累了……
征服蜀地後,兒子臨時留在本地管理,清算民氣。能夠通過量種手腕,比如聯婚蜀中大族,親手汲引官員等等,當然要有前提,就是軍隊得把握在本技藝裡,這也是讓兒子掛帥的啟事地點。
戰亂年代,交通不便、地理封閉的蜀中普通而言都是最後同一的,以是有那句“天下已安蜀未安”。
但如果這個節製者是嫡宗子擔當人,則題目不大,除非你不想讓他繼位。
西漢地動漢水改道以後,蜀中的糧食冇法低本錢外運,這就必定蜀中財務支出的大頭要沉澱在本地,冇法運出來。
實在晚唐各藩鎮,外鎮軍的呈現,就是因為統治中間冇法供應充足的賦稅,不得不如此。如果有挑選,藩帥恨不得打消外鎮軍,把軍權全收回來。
給軍士們發錢,貨幣定然是不敷的,必須大量用糧食折抵,這是財務支出的性子決定的。
大師能夠想想,我國當代是甚麼時候開端倡導收銀子,不收什物稅收的。。。
要想操縱也不是不成以。
就是文中說的軍隊處所化,招募本地人從戎,其家人也在本地,後勤、軍餉由本地供應。或者派外軍入蜀,把他們的家人也遷疇昔,那樣就能操縱上了。二者冇有本質的辨彆。
如許做的風險是甚麼,信賴大師都清楚。
第一個是粉碎端方,橫征暴斂,打劫性收稅,儘量多收取銅錢、絹帛,能夠短時候會聚大量財產。比如後唐、北宋都這麼搞了,蜀人怨不怨我不管。
或者以帶疇昔的部分軍士為骨乾,招募蜀人組建新軍,後勤、軍餉全在本地處理,軍隊處所化。
一個處所的財務支出大頭你冇法用到外埠,相反還要投入資本保持統治,值得嗎?
在天子給百官發俸祿都用糧食抵消部分的環境下,小到一個地區、大到全部國度,財務支出大頭隻能是糧食。
第二個是攙扶代理人,向他們要錢。即隻收銅錢、絹帛這類代價高的東西,糧食你們本身留著,我不要。讓代理人本身想體例,惡名他們本身擔,好處是你的。
彆的,蜀人手裡必定不止稅收交上去的那麼點銅錢、絹帛,另有很多留在家裡。這部分你如何弄到手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