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樹仙廟[第1頁/共3頁]
早在十七世紀初的陝西信奉界就已經把這事兒落實了。
至於這等荒山野嶺香火不敷的小廟,更是材力超群停業遍及,根基上對周遭百姓來講,這廟裡頭老樹就是一名無所不能的全能大仙兒。
起碼在劉承宗眼中,這也是個典禮。
他們離清澗隻要四十裡路了,這也是夜宿樹仙廟還要在院牆外挖圈套的啟事,清澗幾近是陝北起兵義兵的發源地,之前盜賊就很多,現在這些盜賊都成了叛軍。
遺憾的是到最後,劉承宗也冇瞧見掌櫃家那女娃兒究竟生的甚麼樣。
前麵往南就都是更難走的山路了,傍晚經米脂走到綏德,邊軍們深思夜裡歸正有羊肉吃,便又舉火再走了段夜路。
劉承宗是站在路邊看著李鴻基走的。
至於手上炭筆,則不是別緻物件,是他把一根用完的鉛筆桿夾著柴炭拚集用,硬筆在當代一向有,隻是不算風雅之物,上不得檯麵。
樹大仙的洞府也是座三教庵,樹杈掛道冠、樹根擺儒履、樹身纏法衣。
充裕的五斤羊肉全給掌櫃的留下了。
為處理這一困難,陝北較大的古刹常常會呈現三教庵。
樹仙是陝北官方信奉的陪神,跟狐仙廟意義差未幾,最早就是給千大哥樹蓋個廟,膜拜祭奠。
兄長和曹耀在樹仙廟裡就著火把勾畫地形,田守敬與高顯兩個什長則各帶三五部下,在廟外兜轉、院牆外挖圈套。
這書是劉承宗的敬愛之物,還是他在米脂跟衙役習武時托南來商賈弄的,禁書,了不得嘞。
院裡西牆上還不知留有哪年哪月的墨跡,劉承宗打著火把照亮了,就見上頭寫著:夜夢不祥,寫在西牆,太陽一照,化作吉利。
何況越往南走越亂,越不敢離開軍隊,天然絕了這心機。
厥後在路上,他腦筋裡反幾次複地在想這小我。
水煮羊肉在鍋裡滾的極香,大塊的粗鹽巴撒下去,彆的東西甚麼都不放,味道也把小鑽風勾得仰臉眯眼,抻直了長腿尾隨氣味朝大鍋邊走邊抽鼻子。
也許是因為劉承宗曉得這小我今後做了甚麼事,以是纔對這一幕生出不凡的典禮感。
這幫人的名字一個比一個牛,不消真名的啟事不過是為埋冇身份,要麼疇昔是邊軍、要麼本身就是處所大姓出身,都前後在這片山區當了盜匪。
每到這個時候,劉承宗就很閒,彆人都身在最小軍事單位當中,唯獨他冇有配屬,光用飯不乾活。
柴火不貴,也不值五斤肉,但這不是貴不貴、值不值的事。
趕路一整天,邊軍們都很怠倦,除了必須燒火做飯的火兵,其彆人靠在牆上就不想動了。
他們有軍法,冇人吃酒鋪的酒,但用了人家好些柴火,看掌櫃那瘸腿模樣也不像有兒子幫手劈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