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若殺就殺你[第1頁/共3頁]
蘭側妃側頭一笑,悄悄拍拍五公主的手,表示她放心。
那麼,納蘭初身邊的那丫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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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主也冇想到納蘭初竟這麼毒蛇,身後的一眾仆人想笑卻不敢笑的模樣甚為忍俊不由。
“我……”雖是王府側妃,但妾的身份卻有些見不得光,遊移一頓,還是回道:“我是賢王府側妃,貴妃賜下封號‘蘭’。”
蘭側妃現在的繁華,都是賢王和謙貴妃給的,為她們的捐軀,她哪能說不肯意。
納蘭初作勢看向窗外的天,繼而望向氣鼓鼓的五公主,眸底敞亮潔白,清澈純然,又不竭地披收回疑慮,彷彿是說,本日冇太陽,看不見曬到竿子的陽光。
白廂雖是心驚,麵上卻沉著得彷彿冇有產生過這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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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公道話?”納蘭初變了神采,冷聲道:“你這公道話便是要殺我的婢女?你一口一個賤婢,道我的婢女是外人,是外人便要殺了嗎?你這說法如果傳出去,怕會給賢王貴妃結很多仇。”
母妃說納蘭初曉得她的病隻是一個藉口,如果此時本身不放過納蘭初,那麼,納蘭初便會揪著她的病。
日曬三竿?
“你……”五公主想說些甚麼,卻因納蘭初幾句不離她的“病”而說不出話來。
納蘭初打斷她的話,擺擺手,不耐煩道:“行了,扯這麼遠乾甚麼,你便直接說願不肯死就行了。”
蘭側妃唇邊勾著笑,麵龐文雅大氣,如世家主母,氣勢不凡。
但是,若說情願,不就恰是承認了應當殺她。雖說她是為賢王和謙貴妃,但納蘭初話中另有一層意義,她給賢王謙貴妃抹了黑,若此時說情願,不就恰好承認了這點嗎。
可丫環不能杖殺,若杖殺納蘭初必定不依,但不殺又折損她臉麵。五公主正想著如何解她兩難,這時候,蘭側妃道:“這位是恪王妃?”
“恪王妃感覺如何?為一個賤婢傷了一家子的和藹,想必恪王妃也但願吧。”蘭側妃補了一句道。
納蘭初承認,因方纔和白廂說話,她確切待晚了,然這日曬三竿就說得過分了些。
“到底是一家人,有句話,我不知當說不當說。”
“你……”
蘭側妃想了想,說道:“為賢王和貴妃的捐軀我天然是情願的,但是,此事也應另當彆論……”
納蘭初點頭,冇招惹她的人,她不會無端給本身拉仇恨。
蘭側妃悄悄一笑,“本來是恪王妃,雖說我們初度相見,但都是一家人,該當相親相愛。”
她冇病,但母妃既然已經幫她稱了病,以是她就必須病,而現在必須病好。
蘭側妃一愣,正要解釋。
納蘭初悟道,回想起方纔孟玥送來的質料,蘭側妃就是賢王的青梅竹馬,自進府後就甚得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