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穀歌的要求[第1頁/共4頁]
“這當然是能夠籌議的。”
以是在佩奇麵前,丹尼爾實在感覺本身貧乏壓服力。
這是為甚麼丹尼爾會考慮接管穀歌注資的啟事之一。
一樣,明天當佩奇提出本身》≠,的定見的時候,丹尼爾內心所想他也涓滴不知。
何況,穀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夠置換成穀歌的股票,丹尼爾一定會感覺本身虧了。所慮隻是,丹尼爾需求考慮埃文的態度,他畢竟不是純粹的風險投資,以上市為贏利的目標。他當初投資blogger,是為blogger獲得重生起到關頭感化的。
丹尼爾就加了一個“但是”,“但是,2億的數值是不是太大了,我以為mb目前不需求這麼多資金,畢竟,直白的說,一年以後,mb的估值能夠就不是明天這個數字了。”
當然,佩奇這個時候,是絕對想不到,丹尼爾同意他注資,不即是坐視本身的股權被稀釋。
但是,構和這碼事,偶然候跟天賦與否冇有太大乾係。
這就讓丹尼爾有一點落差了。
以是倔強的要把二者劃一起來對比,也是不實際的。
但可惜,目前丹尼爾不貧乏現金。
這絕對不是當代草創企業應當采取的戰略。
他必定拿不出這筆錢,遵循穀歌方麵的打算來講。
不過,冇等佩奇臉上的驚奇變成欣喜。
畢竟,對於丹尼爾來講,blogger的16%並非他的首要投資。
比如穀歌的最大抵求,是注資mb。
至於第二點,穀歌的企圖就更加較著了。
隻是這個價碼如何談,必定有一段時候的扯皮。畢竟穀歌和blogger的生長度冇有人弄得請,一起上市以後,就更加冇法衡量。如果遵循目前的估值,丹尼爾在blogger的16%股分,也就隻要3、4個億,和馬克在穀歌中所持股分相差未幾。
穀歌、微軟、臉書和蘋果,也是美國科技界最重量級的幾家企業。
佩奇隻比丹尼爾大7歲,和比爾.蓋茨、馬克.紮克伯格、史蒂夫.喬布斯等人一樣,都是技術天賦,具有跨期間的技術目光。
佩奇提出的這兩點。都非常的首要。
以是,我感覺你應當更多地為mb的將來考慮一下,不要因為短期的好處而捐軀掉mb長遠的生長。”
mb的生長資金一開端就是比較充沛的,再加上它在紅利上做的非常勝利。
但他當然不能這麼跟佩奇說。那樣他就比“技術男”還“技術男”了。
“好吧,既然我們原則上就上麵的題目達成了分歧定見,那麼,想必穀歌也為我供應了讓人對勁的合約?”
固然他們冇有明白說本身但願稀釋掉丹尼爾的股分,但斥資2億進入mb的話,遵循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價,能夠獲得10%的股分,此中的7%需求丹尼爾讓出來。而他如果想要禁止這一注資對股權產生影響,就必須對應3:7的股權比例,出資4.67億擺佈,以均衡掉穀歌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