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滅族(下)[第1頁/共7頁]
便在此時,他身後有一人躍出,急衝幾步,到第三蘭的身前,屈身抬腿橫掃。也不知第三蘭是否因為失血過量,神態不清的原因,這一下冇能躲開,抬頭跌倒。此人隨即回腿屈膝,壓在第三蘭的胸口,手中環刀抽入他的脖中,緊跟著抽刀出來,若說剛纔的血湧像是噴泉,這回就像是大河決堤,直噴濺出十幾步遠。第三蘭吭吭哧哧叫了兩聲,死不瞑目。
有對縣吏、郡吏略微體味一些的亦說道可不是麼?縣吏、郡吏固然風景,但除了那些有實權的,如功曹、督郵之類,彆的的實際上都隻不過是縣君、府君的門下嘍囉罷了,平時既不得自在,也冇油水,空吃一份俸祿罷了,的確不如在鄉間當個小吏舒坦。諺雲: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看來這荀君的確是打的這個主張啊!要不然,他也不會收家主的錢了。”
在第三氏浩繁族人中,第三明的家是最大的,家裡人也是最多的。他們雖隻要兩個,但門下養的劍客、來賓很多,加到一塊兒怕不下二十多人,這如果被他們反應,相互比武,怕會死傷很多,隻是這會兒他們措手不及,底子冇有防備。前院裡本有四五個來賓在曬太陽,倉猝竄起,還冇將刀劍抽出,已被江禽、高甲諸人按倒。江禽問道如何措置?”
荀貞固然剛吃驚嚇,但仍然重視到了這幾個請罪的輕俠、縣卒之忸捏神采,故作輕鬆,哈哈笑道第三蘭真猛士也!受重創而不倒,彷如山中猛虎。剛纔之景象,我亦膽怯,何況諸君?若非諸君相救,怕我已不能倖免。諸君何罪之有?”對押在邊兒上的第三明說道,“你家中有此虎弟,難怪能橫行鄉中!如此猛士,固然死了,但也不成輕侮,你放心,我會請縣君將其厚葬的。”
第三明呸了一口,叫道小兒!我便是做鬼,也毫不會放過你。”
諸輕俠中善弓矢強弩的有兩人,一個是蘇則,擅弓矢,一個是高丙,擅用強弩。此時諸人離第三氏門口還稀有十步間隔,步行的來不及趕上,也來不及拉弩,蘇則甩手抽箭,張弓射出,隻見箭如流星,正中阿誰來賓的後背。這個來賓慘叫一聲,倒在門內。
如果荀貞像他說的,“當官隻是為了發財”,那麼這個過節天然能夠就此一筆揭開,隻可惜,荀貞是一個有“弘願”的人,些許財帛,身外之物,又那裡比得上自家的性命要緊?如果對他的“弘願”有助,那麼他甘願伏低做小,縱是反向第三氏賠罪報歉都成;可如果對他的“弘願”有礙,彆說翻臉無情、滅其全族,便是滅他十族也在所不吝。
這第三明和第三蘭分歧,固然也不讀書,但畢竟年事大了,早過了一味爭強鬥狠的春秋,對朝政、時勢還是體味一二的,一番話說下來,倒也稱得上中允二字。現在時政的弊端,能夠說凡是有些見地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隻可惜,朝堂之上閹宦橫行、黨爭狠惡,不管清流還是汙流,多數的精力都在黨爭或撈錢上,加上積重難返,雖高低皆知其弊,終是無能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