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大案要案[第5頁/共6頁]
高博擺佈掃了兩眼,俄然瞪大眼睛。
劉建斌一起快速下達號令,將火線特警步隊分化成多少個小組,把手在園區各個要口,分散園區公眾,製止罪犯外逃並挾持傷害住民。
“上麵說一下詳細任務,我們主如果共同武玄區特警突擊中隊、淮州武警矯捷支隊,及寧州國安特勤實施抓捕行動,我、趙斌、張大利三人彆離帶隊,每組八人,統統行動聽我批示;記著,目標暴徒團夥極度傷害,具有軍用製式插板防彈衣,且私藏大量槍械,便宜仿64式手槍1支,國產16毫米單管獵槍1支,小口徑步槍1支,禿鷹高壓氣槍等9支槍械。”
因為現場武警、特警太多,陳知漁臨時還冇發明他跟高博。
八分鐘後。
能讓寧州市局分批將公安特警奧妙運送到淮州履行任務。
而寧州公安這邊,也一樣下來一隊隊全部武裝的特警。
“冇事,先不說了,任務要緊。”
比我設想中還要難寫一些,因為我不是體製內,警方詳細行動細節我還真不體味,還要考慮不能被封,有熟行懂哥看到寫的不對的處所也歡迎改正我一下!
但從這句話也能夠看出,他們寧江特巡警中隊能參與此次任務,有能夠是李瑞麟授意。
世人扯著嗓子大吼,看模樣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抓捕這群窮凶極惡的罪犯暴徒。
1、非需求,他們不想動槍,這是因為國度法規對毒、槍零容忍,隻要觸及這兩件事,必是大案,特彆是是“槍”,常常省廳會親身出麵督辦,罪犯想跑都難,從另一名正犯趙文武,槍法了得又會製槍,卻恰好隻利用改製射釘槍就能看出來;
張文軍在前麵喊了一聲,比及車門翻開,世人也跟著連續跳下來,與其他特警突擊隊混在了一起。
“你們可算來了!國安局的帶領已經在內裡埋伏好久了!”
顧幾舌頭舔了下上牙膛,心中沉默唸叨了句。
“嘿!顧幾,你快看!”
“本身人。”
不但操縱款項、“天國”毒品利誘節製犯法職員替他們賣力,還供應一些頂級軍用設備,最首要的,就是諜報勘察才氣!
(本章完)
孫恒飛明顯是正犯,卻還冇有手底下小弟陳宏拿著氣槍“威風”,申明兩點:
顧幾曉得吳康就是阿誰脾氣,就像高博說的,總有股子“高高在上”的感受,但打仗久了,實際上對方並冇甚麼歹意,都是年青人,隻是有些攀比心,喜好爭強好勝罷了。
因為在聽到張文軍說要共同武玄區特警突擊中隊的時候,他就有所預感,吳康就在那邊任職,就看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