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一艘船十個墓(3)[第1頁/共3頁]
隔天,王辰浩的船隊駛抵香港船埠,在那邊停止食品和淡水補給。考慮到南海一號的十幾萬件古玩已經占了底比斯號大半個載重噸位,王辰浩當初的計劃籌辦不敷,他需還得需求一艘專門的運輸船。因而他從香港給北洋陸軍練兵衙門(原直隸新軍陸軍衙門)發去電報,命王士珍在天津租借一艘大型運輸船彌補船隊。
除了瓷器外,其他是一些金、銀、銅、鐵類器物以及兩萬餘枚南北宋期間銅錢,這些金屬物件被安排在伶仃的一個特製的劃子艙內(當代的保險櫃),大多數用作遠洋采購貨色返國之用。
王辰浩因而同意了喬玉瑛的要求,並同她商定了合作端方。喬家賣力在上海、廣州和天津各籌建一座大型拍賣行,而王辰浩將他所得古玩交由拍賣行停止公開拍賣。而作為回報,喬家隻收取一成根基運營拍賣費,並賣力鼓吹。而成交以外利潤則有拍賣行占七成,王辰浩占三成。團體來看,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買賣。王辰浩能夠不消擔憂他的古玩賣不出去,而喬家也藉著這個機遇,操縱王辰浩手裡的多量古玩一下子打響名號,初創另一番奇蹟。
顛末喬玉瑛和其他幾個鑒定徒弟們的開端鑒定後,這批宋瓷統共代價約兩億三千多萬兩白銀。這是在不考慮市場接受力的環境下的代價,如果一次性出售估計隻能賣到八千萬兩擺佈。
從已經打撈出水的兩萬多枚古銅錢看,北宋的居多,小部分為南宋期間,此中最晚期“紹興元寶”屬南宋高宗年間。就此判定可知“南海一號”古船的淹冇時候不早於南宋高宗紹興年間,距今約800年擺佈。不過,這兩萬多枚銅錢對於王辰浩來講冇有太大用處,這個期間的人們彙集古貨幣的興趣幾近為零。
但王辰浩有他本身的籌算,他但願短期內能夠套現大筆資金,是以籌辦在海內一次性發賣三萬件,剩下的拿到西歐去發賣,如答應以賺取更大的利潤。
因為王辰浩的古玩發賣渠道僅限於天津古玩行,如此龐大的古玩出售需求一個更加遍及的大型古玩行幫手才行。喬玉瑛在這方麵有熟人,她提出但願王辰浩把海內的古玩發賣權交給她家打理。
王辰浩通過喬玉瑛體味到,這批宋瓷全數以高代價出售出去起碼需求三至五年時候才氣完成。而喬玉瑛給王辰浩出的體例是第一批先出售三萬件擺佈,能夠給他帶來五千萬兩擺佈的支出,今後在按照市場需求每個月都少量流出一批,直至全數售出為止。
當代船舶彆離在沿大陸邊沿的“內溝”航路和沿西沙、中沙、南沙群島飛行的“外溝”航路上,遺留下大量的中國曆朝曆代的沉船寶藏。
王辰浩同喬玉瑛議定條約端方後,二人之間也有了共同好處,共同起來也和諧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