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文科大唐 - 第七十一章 釣魚執法(下)

第七十一章 釣魚執法(下)[第1頁/共5頁]

“好了,時不凡,對勁了吧?”李世民問道。

“罪己詔?”

“時不凡,你到底是站哪邊的?你對皇上對我大唐不忠嗎?”

很快,那司門領事被帶歸去了,而他也都能夠規複本來的職位。不過任何人都曉得,他不成能有生長前程了,因為本來書吏職位也都很低,而他還曾經有過“納賄”的行動。固然能夠免除了極刑並且規複了職位,但是冇有人會真的正視他了。何況此次還是捲入了天子頭上,他這輩子必定要漸漸混日子養老了,乃至那些同僚也多會闊彆他。

不然你讓人家如何看,你還冇有做出甚麼事蹟,卻下出錯了?要曉得,罪己詔但是局勢動亂的時候纔會用的,但是現在局勢並不動亂,但是卻這麼要下達罪己詔,如許明顯太大了。如果這麼方纔即位第三天,竟然第一道罪己詔也就出來了,那如答應是活生生的打臉了。

“好,頓時公佈上諭,朕好好檢驗一下!”

李世民神采有些黑,不過卻也都被時不凡描述的結果所驚駭了。一旦在此次本身通過粉碎法律的體例來停止抓贓官,那明天彆人會不會也都通過不法的手腕來停止獲得功績?為了獲得軍功,煽動百姓造反,教唆邊疆牴觸,如許是不是犯法了?為了獲得所謂保境安民的功績,用心去發掘大堤,然後轉移百姓呢?乃至各種獲得政績的體例多了去了,如果到時候大師都有樣學樣,那如許暗想心黑的官員反而一個個走到了高位,那些真恰好官反而被打壓在了底層。

但是起碼他的命是保住了,不會因為這個事情而被正法。

以是李世民冇法接管罪己詔這個那麼初級次的“自打耳光”,但是這個淺顯的上諭卻代表了隻是淺顯的公文,並不必然是罪己詔那麼嚴峻的性子。

頓時有人開噴說:“時不凡,你這個是甚麼意義?皇上已經是仁至義儘了,你這個是甚麼意義?莫非,你還想要得寸進尺嗎?”

時不凡平平的答覆:“在目前這一刻,我站在法律這一邊,我在這一刻隻是虔誠於法律,而不虔誠於任何人。”

時不凡淺笑答覆:“我不是得寸進尺?做錯了事情,必必要停止獎懲。莫非皇上連一句承認弊端的設法都冇有嗎?哪怕不消停止刑事獎懲,但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詔吧?不然,上麵官吏們可不是要有樣學樣,歸正這麼做了也都不消收到獎懲?以是,我想應當承諾弊端吧?”

“另有很多……”

或許你當然能夠獎懲了一個罪犯,但是代價倒是全部司法體係的崩潰。不能夠為了伶仃獎懲一個罪犯,讓全部司法體係都崩潰了。如果司法體係崩潰,那最後侵害的絕對更大。以是說,時不凡不以為這類垂釣法律抓貪汙犯的行動是功德,因為貪腐當然風險大,但是如果為了抓貪汙犯把司法體係和司法精力都給完整弄垮了,那最後社會變得更動亂,絕對會比贓官形成的風險更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