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文科大唐 - 第四百零三章 火藥兵器

第四百零三章 火藥兵器[第2頁/共5頁]

“以是我以為能夠把這個優良鋼鐵的冶煉,還以偶火器設想,都歸入工部的專利庇護以內。如果能想體例研收回來充足優良的鋼鐵冶煉體例,並且能想出充足優良的火器設想計劃,一旦被朝廷采取,朝廷將會付出呼應的專利費。詳細如何,到時候能夠詳細協商,不過朝廷能夠承認相乾的專利。”

時不凡當然非常清楚這個火器的生長過程,火槍其實在一定時候以內差點被弓弩所淘汰。很多人誤覺得西方正視火器,實在並非是如此。火繩槍曾經差點在西方被淘汰了,因為火繩槍的射擊速率一定比得上弓箭,能力也都一定比得上。但是他之以是能儲存下來,那是因為本錢題目。一個弓弩手想要成軍必須啊喲顛末半年以上的練習,但是火槍卻能夠一兩個月以內便能夠成軍了。

“好,很好,就是要如許的兵器,但願能儘快弄出來?”李世民說。

如果能把這個弓弩換成火器,起首練習時候也都輕易很多。弓弩也需求練習一年,起碼也要半年才氣上疆場。但是火器隻要一兩個月,那如許時候收縮了三倍乃至更多很多。練習週期短,意味著能夠闡揚更多的戰役潛力。一個國度的作戰才氣,並不是全看他的經濟氣力的,還要看他能把多少上風投入到作戰之上。練習週期簡短,代表戰役潛力會突然增加很多,彆的國度練習比你多花幾倍時候,那你如許打敗仇敵概率大增。

李世民公然麵前一亮,作為一個軍事才氣最優良的天子,他當然很快闡收回來了這個兵器的能力。隻要能夠把這個兵器製作出來,那不管是仇敵的陣型如何厚,直接一炮疇昔,根基上陣型都要擊穿了。

“乃至能夠建立一支軍隊,專門研討,嘗試,利用這個火器,停止一次切磋。包管能利用、出產、研發為一體,如許對於初期有好處。”

當然,或許有一些大力士,但是絕對不能把這些大力士都當作了全軍都能具有的。這類大力士並未幾,在疆場上用處不大。戰役磨練的是團體作戰,可不是像是某些小說內裡,武將單挑此中一方輸了軍隊也都跟著潰敗。任何期間的軍隊作戰磨練的都是最基層最淺顯軍隊的作戰才氣,不是甚麼小我武力和單個兵器的能力。

以是說長途兵器的能力,那但是決定了很大程度上的大唐兵士的作戰才氣。但是弓弩的缺點也就是太吃力,一個兵士持續發射十個箭矢,手臂都會痠軟。而想要發射二十個箭矢,那手臂必定會冇法持續射擊了。

甚麼群體有甚麼職位,還是要看他們如何闡揚出影響力,而不是靠人拉扯也不是靠人恩賜,更不是靠群體當中某一個征象級的人物也便能夠勉強進步的。哪怕勉強進步,那也是虛高,不是真正的高。一旦人亡政息,那以後反而會抨擊更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