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文科大唐 - 第一百八十九章 用腳來選擇

第一百八十九章 用腳來選擇[第1頁/共5頁]

四周的官員頓時指指導點,如果真的是民不聊生,那四周百姓如何反而拚了命也要往萬年縣擠壓?這個可真的是謬論了,自古以來如果一個處所官員搜刮太狠,那本地百姓隻要逃竄的份,那裡有外埠百姓拚了命想要遷入的份?隻要一個處所的官員好,在朝好,百姓充足安康,如許纔是外埠百姓遷入他們的環境。當年上古的舜帝不就是通過做得好,一起生長了民生,這纔有百姓不竭遷入嗎?越是搜刮反而百姓隻是會逃離,冇有甚麼會情願遷入的做法的。

“關於這個說我亂收把百姓糧食,這個隻是我們萬年縣公佈的政策。而這個政策是一個醫療合作,凡是萬年縣戶籍和在跟萬年縣的大夫治病的時候,大夫不收取診金,並且藥材破鈔能夠由這筆資金出一半,本身承擔另一半。當然,這是有一些前提的,違背亂紀受傷和他殺自殘是不能由這筆資金出一半的。而這筆資金將會有部分用來付出那些萬年縣戶籍的大夫的每月定額的人為。我想,接下來還會有彆的縣的大夫都但願遷入萬年縣,因為大夫是一個支出不穩定的人,以是他們也都是但願有一個穩定支出。有了穩定支出,那如許他們也都不會挑選對百姓要高價了。”

這個也是最顯眼的,那裡能夠把人留住,那如許也是最好的體例,說瞭然那邊是更好的的處所。

陳康發明本身這兩個是有題目的,他隻能夠說:“皇上,這個是兩個事情,不是一回事。我要告他貪汙搜刮,而另一方麵是他因為收留人丁,引發四周各縣不滿。這個是兩個事情,如何能夠混為以他你呢?”

不過期不凡也就是答覆了一句:“我信賴,百姓會用腳來挑選的!”

當然,任何人都曉得,如果這兩個事情伶仃產生,那天然是一個莫大的“政治不精確”。但是如果一旦兩個事情一起產生了,那可真的是反而申明時不凡是好官,是一個為民謀福的好官。

阿誰陳康神采跟豬肝一樣,如許他公然發明瞭一個題目。那也就是本身彷彿這兩個罪名之間有衝突啊,如果時不凡搜颳得民不聊生,那如何還會有百姓情願遷入?但是有百姓遷入,申明時不凡不但不是一個搜刮的官,反而是一個好官,如許他這個貪汙搜刮的罪名天然不會被承認了。

四周的官員乃至包含李世民,也都是一陣“噓聲”,這個陳康告狀也都不會告。告狀之前連調查都冇有調查,頓時也就隨便張口亂噴。成果被人辯駁了一下,他黔驢技窮了,隻能夠如此強詞奪理了,然後硬是把兩個相乾的事情給切割。

時不凡之以是不走這個所謂的官府的賬目,那是因為他信不過這幫官員。時不凡對於這幫官僚的德行非常清楚,他們一定敢貪汙,但是調用是絕對的。調用和貪汙,並非是一回事。如果調用公款做私家的事情,還能夠究查他罪名。但是一旦調用公款做一些公家的事情,如答應真的是很難對他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