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4章 筆名[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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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謙這篇微博的原文是:明天統統人都在獎飾林楓那首《愛笑的眼睛》是如何好聽,我獵奇的聽了下,公然,正如大師評價的那樣,這首歌的確是可貴的佳構,整首歌的詞曲都有獨到之處,一個新人能夠創作出如此出色的歌曲,不得不讓我對這首歌的作者刮目相看,有那麼一個刹時我乃至有點為後天的《音樂PK擂台》擔憂,如果林楓能在《音樂PK擂台》上再拿出兩輔弼同水準的歌,恐怕我得勝的概率還真是不高……”
此時,他的微博批評區已經被罵聲刷屏了,並且隊形非常同一。
“@周子謙,你就是個“井”!林豪傑是老子的筆名!!”
林楓滿心迷惑的登錄了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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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林楓千萬冇想到就因為一筆名還被質疑了。
而有了“抄襲”這個噴點,周子謙的粉絲們當即就“高.潮”了……
“我還覺得多有才調呢,本來是抄襲,真是無恥!!”
固然神楓保護團已經開端反擊,可何如來罵林楓的網友實在太多了,他們底子就對付不來。
“我原覺得本身遇見了一名“天賦”創作人,隻可惜,實際卻令人非常絕望,因為我在原創音樂版權網事情的朋友奉告我,林楓並不是這首《愛笑的眼睛》的原作者,這首歌的原作者是一名叫“林豪傑”的朋友,我曉得我如許做能夠會侵犯彆人的隱私,不過,為了給大眾一個本相,我還是決定貼出《愛笑的眼睛》這首作品在版權網背景的註冊資訊截圖……”
周子謙公然貼出了一張來自版權網背景的《愛笑的眼睛》資訊截圖,在作者那一欄,清楚的寫著“林豪傑”三個字,而不是林楓。
“這麼說那張截圖必然是PS的了?”林雯問。
“姐夫,你如何還乾抄襲的事,這但是最令人不恥的,唉,你在我內心的光輝形象一下子就跌入穀底了……”秦翰感喟著說。
而林楓在上傳《愛笑的眼睛》時,就順手在作者欄寫下了林豪傑的名字,畢竟這首歌是人家原創的。
因而,林楓的微博批評區刹時就“淪亡”了,而因為事發俄然,以是,神楓保護團還冇反應過來。
“抄襲無恥,林楓傻,逼!”
“當然。”林楓聳了聳肩。
網友們看完這篇微博,自但是然的都會站在他這邊,因為他有確實的“證據”!
“那張圖倒是真的。”林楓笑了笑,道:“隻是他們不曉得,林豪傑是我的筆名,在版權網上傳作品時,隻要註冊賬號質料必須填寫實在的名字,而頒發作品時,便能夠用筆名了,林豪傑是我上傳《愛笑的眼睛》時,隨便起的名字,周子謙必然是感覺林豪傑就是原作者的實在姓名,纔會跳出來講我抄襲的!”
明顯,這是周子謙粉絲團的“佳構”,因為林楓在《原創好歌曲》舞台上的表示可謂完美,以是,節目播出以後他們底子找不到噴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