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民謠的時代[第1頁/共3頁]
他托圈子裡的人找到林子軒,想要采辦《一封家書》的詞曲版權,為此他約了個飯局,請林子軒出來用飯,大師聚一聚,在酒桌上好談事情。
作為公司的老闆這點權力還是有的。
圈子裡的人談起來這首歌都有很深的豪情,林子軒算是他們圈子裡的前輩了。
“林總你如何冇持續寫歌,太可惜了啊。”有人感慨道。
對現在的林子軒來講,這些都不算多大的事兒,他已經不是剛畢業那會的風景了。
就如許,從仲春份拖到了六月份。
這時候,本地的風行音樂逐步生長起來,建立了很多家音樂公司,培養了一批專職的風行歌手,也有了本身的音樂特性。
跟著這首歌的風行,傳唱度越來越高,林子軒信賴音樂公司還是會讓步的。
不過這首歌倒是傳唱的很廣,特彆是在都城的各大院校,成為了一個傳說。
林子軒定時赴約。
遵循香江的代價,對於聞名的詞作家,一首歌詞曲的版權大抵是八千港幣,新人隻要三千擺佈,這幾近是本地的一倍。
不過他另有一個門路,就是把《一封家書》那首歌的版權賣出去。
在坐的這幫人愣住了,《同桌的你》不見得是最好的校園民謠,可它的影響太深了。
此次來找他的是一家香江的音樂公司,叫做大地唱片,不是至公司,剛建立冇幾年,找他的人是大地唱片的音樂製作人黃曉茂。
現在這首歌頌紅了,音樂公司還想用這個代價采辦版權,這就讓林子軒不能接管了,這是新人詞作者的代價,不是埋汰人麼?
“林總,我一向想找這首歌的詞作者啊,你不是哄我吧?”黃曉茂欣喜道。
自從《一封家書》在春早晨唱紅以後,就有音樂製作公司的人來找他,想要采辦版權。
想要把整座四合院創新一遍遵循現在的代價估計要一萬出頭,再添置傢俱甚麼的兩萬塊應當能拿的下來,至於其他貴重一點的物品今後再說。
與其說是歌手的失利,不如說是本地音樂製作體製的失利,另有法律上的不健全。
“林總,這首歌必然要給我,有了這首歌,我們這個《校園民謠》的專輯纔算是完整了,不然總有點遺憾啊。”黃曉茂鎮靜道。
“有人唱過麼?”黃曉茂獵奇道。
林子軒在這幫人裡有點分歧群,他們也不樂意和林子軒談天。
“這有甚麼好哄的,四年前,我即將從播送學院畢業,有天早晨插手了畢業班的晚會,當時候正在談工具,就在晚會上唱了這首歌。”林子軒回想道。
黃曉茂是隧道的都城人,甲士家庭出身,大院後輩。
在這個年代,搞音樂的大多留著長頭髮,顯得特彆頹廢,特彆是搞搖滾和民謠的,不然彰顯不出本性來。
對於林子軒的兩首歌,黃曉茂給出了聞名詞作家的代價,兩首歌一共一萬六千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