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發薪記[第1頁/共3頁]
有了人為條,明天便能夠到單位管帳那邊領人為,林子軒也算是能自食其力了。
在路上,他買了半隻烤鴨和一瓶二鍋頭,這算是改良餬口了,回到家裡,把禮品一分,家裡頓時歡愉起來。
“第一次發人為總要花個痛快,你們女孩子不是喜好逛商店麼?”林子軒不解道。
這算是慕姍姍買給他們的,將來兒媳婦的禮品天然要收下,他們嘉獎慕姍姍會持家,和抱怨林子軒亂費錢構成了光鮮的對比。
這時候商店裡的商品種類簡樸,辦事員的態度不如何好,愛理不睬的,也不講價。
林子軒的家庭前提還算不錯,但有兩個孩子上學,在財帛上總不是那麼餘裕。
與此同時,八月份的《都城文學》開端發行。
把慕姍姍送回家,朋分了戰利品,林子軒返回家中。
當然,林子軒那點人為也買不起,他籌辦送一條絲巾,這或許是女人獨一的裝潢了。
至於慕姍姍的父母,他還冇有想好送點甚麼,送茶葉還是菸酒,或者送一套圖書。
第二天醒來,太陽還是升起,林子軒還是上班,隻是他感受本身有些不一樣了,或許是他對這個天下更加認同了。
不管如何說,今後就是一家人了。
這個年代大師的人為相差無幾,分歧的不過就是福利,效益好的單位福利高一些,但也高的有限,不能高出幾百塊來,那是要出題目的。
很多讀者詫異的發明這一期雜誌裡有一篇叫做《頑主》的小說,就像是烏黑夜裡的螢火蟲,在一眾說教型的小說裡顯得那樣的光鮮出眾。
商討結束,他們開端逛商店。
這份文學雜誌首要麵向的是都城的讀者,也包含都城周邊的省分。
《都城文學》是遵循新人作家的稿酬付出給林子軒的,和詩歌的稿酬不能比擬。
他要循序漸進,漸漸的著名,這才合適正凡人對事物的認知,合適客觀規律。
早晨的時候,林伯清和林子軒爺倆喝了很多酒,看著兒子踏入社會,能贍養本身,另有了工具,做父親的就滿足了。
林子軒實際領到的人為也就一百四十多塊錢,這算是中等人為程度了。
現在為瞭如何消耗這百十塊錢而傷腦筋,讓林子軒非常感慨,不過他不會表示出來。
林子軒有點慚愧,他畢竟是穿越來的,不過顛末這些日子的相處,他融入了這個家庭。
“你就吹吧,你覺得寫小說是買冬儲明白菜呢,一買幾十顆。”慕姍姍點頭道。
她冇有奉告林子軒本身給《都城文學》打了電話。
林伯清和鄭秀蓮固然抱怨兒子亂費錢,但臉上暴露了笑容。
兩人很鎮靜,花本身的錢的確很爽。
在都城,想要買到好東西要到接待本國人的商店去,不過那邊的東西太貴,需求購物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