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文藝生活 - 第五十九章 靡靡之音

第五十九章 靡靡之音[第1頁/共3頁]

《外來妹》的腳本早就送到了新潮流影音公司,他們要按照故事情節來創作歌曲。

林子軒如果走歌星這條路,林伯清和鄭秀蓮必定會反對。

歌曲中應當帶著餬口的心傷和無法,而不是一首純真的甜歌,新潮流公司明顯更重視旗下歌手的形象,而冇有過分考慮電視劇的劇情。

觀眾看電視劇首要看劇情,聽歌隻是附帶,看完電視劇很少能記著歌曲,不過一首和故事情節高度符合的歌曲能給觀眾留下深切的印象,晉升電視劇的層次。

現在陳常樂一樣不對勁新潮流公司的曲子,林子軒又想從速把《外來妹》製作完成,他好回到都城,這纔要把影象中的歌曲寫出來。

好處是製止人事上的費事,專業化運作,以好處為主,能贏利的歌手就力捧,不能贏利的歌手就辭退,讓市場來做出決定。

那些情啊愛啊的歌詞,讓人骨頭酥軟的旋律,給華國群眾帶來龐大打擊的同時天然成了被攻訐的工具,以為這是外洋的反動權勢試圖腐蝕華國群眾的新手腕。

兩人反對了這首歌,新潮流公司的人也不好說甚麼,隻能持續創作。

花城新潮流影音公司建立於1984年,是花都會文明局的部屬企業,相稱於掛靠的乾係。

陳常樂和林子軒對視一眼,他對林子軒使了個眼色。

簽約歌手在華國事個新奇事物,普通來講,華國的歌星和演員的構造乾係都是掛靠在單位裡,比如各地的文工團或者藝術個人,而簽約歌手屬於公司,是條約製。

風行音樂方纔傳入華國的時候被稱為“靡靡之音”。

張瑩瑩看了看,這是一首歌的簡譜,歌曲叫做《我不想說》,她望瞭望公司的經理,經理點了點頭。

陳常樂是花城本地人,和新潮流公司有過合作,不好直接回絕,林子軒是外埠人,說說倒是無所謂,這就是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

林子軒和陳常樂聽了已經錄下來的磁帶。

在這一刻,她還冇成心識到,她就要紅遍全華國了。

“這首歌曲風和歌詞都不錯,張蜜斯的嗓音也好,是首好歌,隻是和電視劇的劇情有點不搭調,總感覺少了點甚麼。”林子軒委宛的說道。

花城電視台和新潮流公司合作過很多次,陳常樂和他們很熟諳。

新潮流公司也是這麼籌算的,籌辦讓她走甜歌線路,這首歌曲就是如此,曲子不錯,隻是過於舒和緩甜美。

做人要多交朋友,少樹敵,如許才氣越走越遠。

此次也是一樣,他來花城主如果共同陳常樂製作好《外來妹》,並不籌算插手其他事情,萬一陳常樂和新潮流公司有好處乾係呢。

“林老弟感覺如何樣?”陳常樂扣問道。

酸甜苦辣,人生百態,讓人可悲可歎。

像這類有當局背景,又有較大自主運營權的企業在這個期間較為遍及,和都城電視藝術中間近似,都是一種嘗試,隻是花城走的更早,走的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