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文娛大戲精 - 鑽了個牛角尖,大家給點建議……

鑽了個牛角尖,大家給點建議……[第1頁/共1頁]

大師感覺你侵犯了版權。

大抵是如許的。

但是寫彆的網文作品,不可。

然後我開端搞邏輯。

但是我模糊感覺文抄不太好,並且也不公道。

這小說冇有體係,我不能用主觀視角寫一個小腳本,配角冇有穿越到阿誰天下裡,乾巴巴的寫會很無聊。

題目的本源變成了,文娛小說原則上不該該存在……但是我已經寫了。

然後我糾結,讓他幫我聯絡一下。

也就是說,實際的一些作者,在我小說裡就像金庸一樣,以異天下投影的體例存在。

當代詩、歌曲,也不可。

這個邏輯順下來……我都不曉得該不該寫下去了。==

把這些網文在小說裡拍成影視劇,並且不以文抄的體例,配角隻賣力改編,既公道也尊敬其他作者。

文娛小說、無窮流等等……原則上都不可,不該該存在。

但實在是一樣的,原則上都不可。

寫吧,捱罵,原創吧,也捱罵。

小說裡寫到曹一方生長方向,會以網文改編為主。

實在這些小說版權都在起點……

但是我文抄其他更馳名的作品,這個卻能夠?

彆人都說我鑽牛角尖了……

我問責編,責編說你寫吧,人家不會在乎的。

那麼我想,讀者更想看到熟諳的、有代入感的網文。

那把作者和作品一起搬運出來,半架空,是不是更尊敬人?

如果我寫鬥破蒼穹改編電視劇,誅仙改編電視劇,或者搬運電影,讀者常常不會有迷惑,因為大師都這麼寫。

為甚麼其彆人抄全天下都冇題目……

邏輯是如許的。

我很彆扭,過不去。

為甚麼我想尊敬網文作者,讓他們全部呈現在作品裡,即便在小說天下裡,作品仍然是他們的,這個不成以。

很奇特……

他反問我,你書裡呈現的其他作品,或者明星,聯絡他們了嗎?

但是很多讀者說,必須拿到受權,其他作者同意了才行。

我窮究邏輯,認識到,實在我寫了神鵰、寫了假裝者,原則上都不可。

這……

然後我認識到,這些大神作者是很難找到的……根基上QQ不會回。

搬運其他讀者不敏感的作品吧,我感覺邏輯上過不去。

很多作者挑選直接文抄,把實際中大熱的作品搬運到本身小說裡,讀者冇甚麼感受,彷彿理所當然,我也冇甚麼感受,以是就寫了這本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