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我就炫炫歌![第1頁/共3頁]
“此次換了種氣勢,成果這小姑奶奶還是不要。我們公司女歌手未幾,再來征集一次吧。附上小樣。”
“俄然想起了好久之前寫的一首歌,拿出來跟大師分享下,等有空再正式錄製吧。附上小樣。”
ye順手又多給了漢克兩首!
看完後,康妮不由微微撇嘴。
……
明顯,這首《poker-ae》就屬於這類歌。
“我冇法信賴我的眼睛和耳朵!”
這首叫《poker-ae》的歌,含金量比她統統歌加起來都高!
但是,這還冇完!
猖獗到讓他們跟著猖獗!
彆人不想要的歌?那必定不咋樣啊!
他證瞭然本身的氣力和資格,也證瞭然本身既能同一種氣勢寫多首典範,又能寫多種氣勢的典範。
訊息裡有ye在中原發的圍脖的截圖,按照訊息所說,中原的圍脖就相稱於米國的r,而在截圖上麵附帶有圍脖內容的翻譯。
“總算把這小姑奶奶哄好了。表情大好。寫了首歌,男聲歌曲。不過我不如何喜好唱這類範例的歌,唔,老端方,看看有冇有人想唱吧。附上小樣。”
康妮搜颳了下,便找到了一篇權威媒體上登載的訊息。
ps:保舉一本書《神禪》,作者是“梅菲斯托大人”,是一個老作者了,寫過《惡魔在紐約》。打鬥利落,劇情出色,小我很喜好。
看了下,訊息裡另有歌曲小樣的在線試聽鏈接,康妮便順手點了開來。
雖說在格萊美頒獎典禮的時候,ye的一番話就讓他們中的很多民氣動,但因為ye說他會證明本身說那些話的資格,因此很多人其實在張望。
漢克拿到的歌曲!
ye的阿誰朋友是瘋子嗎?!
何況,現在事情鬨得這麼大,在全天下的眼皮底下,還真冇哪家公司有臉皮又有膽量*裸地抄襲。
第四天。
第三天。
諸多明星也都看呆了!
ye一起走來所做出的顫動*件!
除了《poker-ae》和《bad-》氣勢附近以外,其他歌曲全數氣勢差異。
康妮掃了一眼,ye在圍脖裡是這麼說的:“有個朋友跟我邀歌,給她寫了一首,不過她不想要。鑒於公司旗下並冇有合適的歌手來演唱這首歌,而我又不想賣歌,想了想,就決定拿出來征集歌手。哦,對了,再次聲明,這首歌不賣,多少錢都不賣,想要唱這首歌的人需求跟本公司簽約。就如許。附上小樣。”
……
這首歌叫《in-the-end》。
他真正要做的是,從那些被吸引而來的歌手中找到最有氣力、最有潛力的那部分,然後找些合適的歌曲打造他們!
這類彆人不要的歌,也美意義拿出來征集歌手?!能征集到幾個歌手?又能征集到甚麼層次的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