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文娛之黃金大道 - 第39章 烏龍

第39章 烏龍[第1頁/共3頁]

就像宿世MJ一樣,即便他死了他歌曲的版權也一樣代價不菲。

“媽,這是我給你買的衣服、金鐲子,對了另有你的偶像黃成武的專輯署名照……”

即便是王君死了,在五十年以內也一樣有效,這些版權用度是能夠留給子孫後代的。

隻是他感受有些不對,彷彿事情變得有些不受節製了。

這裡所說的統統版權和王君、黃成武簽訂的阿誰不一樣,指的是《我的將來不是夢》的署名權、改編權、利用權和版權。

以是在他看來,此次他親身脫手必然能夠手到擒來,輕鬆的壓服王爸他們讓王君把歌曲讓出來,畢竟冇有多少款項的他們,隨便給個幾萬塊便能夠打發了。

還錢?

因為按照中原的《版權法》法規定,統統智力作品包含筆墨作品,音樂,電影,繪畫等都有“著作權庇護期”

事情的啟事就在於明天早上王君出門上學後,寶金唱片公司的高鬆竟然找到了王君這裡,還在電梯門口攔住了王爸。

他最恨的就是那些仗著本身有錢到處采辦彆人的作品,然後向天下宣稱本身是創作家這類事情了。

多年的精打細算讓她把事情都考慮到差未幾王君身後五十年以後了,整整一百多年啊!

作者的署名權、點竄權、庇護作品完整權的庇護期不受限定。

王爸不想讓本身的兒子成為那樣的人,以是他當時立即就回絕了高鬆,並且直言不歡迎如許的客人,連門都冇有讓他進。

同時還規定,權力的庇護期為作者畢生及其滅亡後五十年,停止於作者滅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停止於最後滅亡的作者滅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他既討厭那些買來彆人的作品用來沽名釣譽的人,也討厭那些因為賣出了作品統統版權而自艾自怨的人。

隻是讓高鬆冇有想到的是王爸固然隻是個在出版社上班的一個編輯,但是多年的筆墨事情讓他對於這類用錢來采辦彆人創作的作品的這類事情是深惡痛絕的。

王君聽得有點懵了,為甚麼要把錢還歸去,莫非是感覺代價太低了嗎?

而他的目標很簡樸,就是但願王君的父母能夠做通王君的思惟事情,把《我的將來不是夢》的統統版權都賣給他。

高鬆也簡樸的調查過了王君家的家庭環境,媽媽戴蘭是家庭婦女,冇有甚麼支出來源,爸爸王平是一家國企的出版社,每個月隻要不到五千塊的人為,獨一的一套屋子還是上一輩留的。

也就是說,隻要王君承諾了這件事情,這首歌就和王君再無任何乾係了,而他也不能和彆人說這首歌是他寫的,不然高鬆就有來由告他。

“等等你們都不要說了,先聽我說!”感受有些被動的王君決定先發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