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身家[第1頁/共3頁]
總而言之,在大文學期間裡搞文學的這一夥人,還真特麼的是有錢啊。
是的,你冇看錯,詳細數據應當是十三萬七千五百四十一,包含了一部分的打賞和各種榜單嘉獎,不過主體還是來自瀏覽人次,在盜版幾近絕跡的環境下,瀏覽人次也就和宿世的訂閱相稱。
十三萬多的稿酬看起來是個很高的數據,不過在這個以文學為支流文娛體例的天下裡,倒也顯得不是那麼高聳。
衣服鞋子,餬口用品,另有條記本電腦,這些東西都是必備的,冇有父母幫襯的他隻能是本身購買。
“在如許下去,回黌舍還不得戀慕死甜妞她們幾個?”劉婷看動手裡雙份的頂尖音效版藍牙耳機,曉得此中有一份是本身的,腹黑的在內心YY道,對陳鋒這個“弟弟”的好感度暴增。
受限於字數的啟事,另有大量的讀者冇有入坑,可想而知,隻要“我為歌狂”保持著普通程度線,等字數達到某個數字後,瀏覽人次又將會迎來一次衝破性的增幅。
千字過五千的稿酬,對陳鋒如許一個程度固然很高,但卻冇馳名譽冇有號令力的作者來講,很有一種“令媛買馬骨”的味道。
那是他最貴重的一段回想,又哭又笑,有愛有恨……比神采飛揚的高中多了幾分實在,比頹廢落寞的厥後多了很多誇姣。
這還僅僅是“我為歌狂”在鬆鼠文學網連載所得的稿酬,其他方麵的版權費,也會是一筆潛伏的財產。
用一句話描述那就是:“不差錢,隨便花”。
也就是顧漫操縱他的名號,頒發的那些文章所獲得的稿酬,林林總總差未幾有個三萬多。
衣服鞋子全憑眼緣和穿在身上的溫馨度,底子不問代價;餬口用品在售貨員的“建議”下,幾近滿是初級貨;更誇大的是電腦,當時陳鋒隻對店長說了一句話:“如何高配如何來。”
兩個短篇,一其中短篇的武俠故事,總計還不到十萬字,因為是合作的乾係,以是白明對峙要給稿酬,他直接開出了四十萬的價碼。
那首蒲月天的“倔強”,說是打賭輸出去是,可韓城還是用匿名賬戶打了五萬給陳鋒,讓他壓根冇有退還的機遇,不得不說這是個很有手腕的經紀人。
的確壕無人道。
畢竟在宿世,哪怕因為高考得勝進了所二流大學,回顧大學四年,陳鋒也仍然是能夠高傲的對本身說上一句“芳華無悔”。
實際上,這首歌本身的代價再加上IP代價,足以賣出近十萬的代價。
在冇有網購的環境下,這個題目倒是難住了冇如何出門逛過街的陳鋒,他不太熟諳路啊。
不過她作為一個“外人”,也不好說甚麼,特彆是在陳鋒風雅的替她和她的父母都買了很多“禮品”後,乖乖的充當起了導購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