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她如狐狸般狡黠[第3頁/共4頁]
我無話可說了,碰到這麼個硬茬,我隻能送金子了,但願我此次的沉默裡生出的金子純度夠高,能夠讓她對勁。
“幸虧冇撥,冇撥好,冇撥好。”
“是嗎?那你把手機給我吧。”
那天以後,我們就成了朋友,但我們在一起說話的機遇卻未幾。嚴格來講是少之又少,她仍然保持著她的餬口風俗,我也仍舊保持著我的餬口風俗,我們互不影響,隻是在她歇息的時候產生一點交集。
“我手機在充電。”
溫馨與熱烈是一對衝突體,但它們確切就是這麼地存在著,相互笑看著對方的笑話,互不相讓。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就象是文明與蠻橫,蠻橫當然讓人感覺討厭,可文明卻不必然讓人感覺舒暢,就比如她和我所碰到的盜竊事件。
“算了,好男不與女鬥。”我適時逞強,把手機給了她。
“喂……彆得了便宜還賣乖。”
那天收攤回到家,在離家幾百米遠的路上,我竟然破天荒地看到她陽台上的門開著,並且她房間裡的燈還亮著,不要思疑我的目力,固然我之前很喜好看小說,可我曉得讓它在忙了一小時後就歇息3、五分鐘。再加上我良好的基因,我的兩眼目力一向保持在1.5的狀況。看到幾百米遠處的物體當然是易如反掌。
我的精力最首要的還是下載歌曲和發賣TF卡等電子產品,豬哥的首要精力倒是放在他的事情和衣服攤子上。他的這個衣服攤子主如果由他的女朋友來運營,豬哥更多的是在出運營策、挑選產品、幫忙進貨。
“喂……美女也會發飆的。”她作勢欲踢。
“你還真打啊?快把手機還給我。”我冇想到她竟然真打,1―1―0電話都是有來電顯現和記錄的,電話如果接通了,我可就有了犯法的記錄。這麼一個屬於冇事找抽型的電話,我纔不會這麼傻。
衝到門口,拿著鑰匙翻開門進入房間,我被房間裡的景像驚呆了,我的書被丟得亂七八糟,被子也被掀得亂成一團,我裝東西的抽屜也被翻開著,一些剪刀之類的日用物被翻了出來,一看就曉得是被小偷幫襯了。
“那乾嗎要用我的手機,你的呢?”
“不過,狐狸精這個名字我倒是很喜好。”我不曉得她收到金子冇有,不過她的話卻把我雷倒了,比拿到萬兩黃金還更雷。
“那……”
有人說要讓一小我喜好上另一小我,那就得讓她溶入他的餬口風俗。很明顯,此時仍然我行我素的我和她,並冇有進入那種真正喜好相互的角色位置。
她明天還冇睡?那我得快點到家,爭奪睡前和她聊幾句,我想這會使我的夢變得更苦澀的。我不由得加大了腳力,興沖沖地衝回家,她的燈彷彿在此時照亮了我回家的路。